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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洪生院长在全市法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5-01-26

陆洪生
(2005年1月25日)

同志们:
    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的部署,去年11月,中共中央下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发[2004]20号),决定从今年1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在全党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今年1月11日,省委召开了全省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苏发[2004]21号)。1月18日,省高院、市委分别召开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了动员部署。根据《常州市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市中级法院和各辖市、区法院被列为全市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参与单位。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各辖市、区法院院长、纪检组组长、政治处主任和中院全体干警参加的动员大会,主要任务就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意见》和省委、省高院和市委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有关会议精神,动员部署全市法院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举措,切实把教育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市委对全市法院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十分重视,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向市中级法院派出了以阚荣春同志为组长的督导组并莅临这次会议。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干警对市委督导组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下面,我就全市法院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讲四点意见:
    一、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在全党开展以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这次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四个一"的总体要求,即抓住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两个率先"这条主线,把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这个主题,明确提高党的执政能力这个着眼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这个方针,严格遵循"五个坚持"的指导原则,即"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务求实效;必须坚持正面教育,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必须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走群众路线;必须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发扬表率作用;必须坚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这五条原则,切实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努力践行公正效率主题和司法为民宗旨,确保实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总体目标,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
    第一,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在全市法院工作中牢固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保持全市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也是人民法院做好各项工作必须一以贯之的根本指针。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发挥"三个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指导作用,归根到底要靠广大党员干部组织推动、落实实践。全市法院工作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开创工作的新局面,就必须牢牢抓住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个中心环节,不断增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市法院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就是要将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穿始终,使广大党员自觉地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和推动者,进一步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落实到全市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使全市法院各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继续向纵深发展。就是要保持全市法院广大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促进整个法院队伍战斗力和法院工作水平的提高,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职能作用。
    第二,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全市法院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提出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这一重大历史命题。人民法院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权是国家的重要权力,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体到人民法院,就是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已成为贯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一条主线。全市法院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增强党员队伍和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既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迫切需要,也是新形势下提高法院司法能力的重要途径。提高司法能力,关键在队伍。离开了法院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提高司法能力将无从谈起。全市法院现有党员828名,其中在职党员677名,占全市法院在职干警总数的69.2%;市中院现有党员188名,其中在职党员153名,占市中院在职干警总数的72.5%。党员在全市法院干警中占了绝大多数。可以这么说,党员队伍素质的高低,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全市法院队伍素质的高低。全市法院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转变党员的工作作风、提高党员的工作水平,对于进一步提高司法能力,更好地履行保障和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职责,必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第三,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对于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树立全市法院党员队伍的良好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全市法院队伍状况总体是好的,各级党组织是有凝聚力、战斗力的,党员队伍是有朝气、有活力的。但是也应当看到,全市法院党员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通过去年全市法院机关作风建设教育整顿、"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和前不久市中院机关党委座谈会掌握的情况看,全市法院党员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党员思想觉悟不高。有的不太重视政治理论的学习,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宗旨观念淡薄,缺乏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有的缺乏大局意识,存在个人主义思想,计较个人得失,奉献精神不足。二是少数党员工作作风飘浮。有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缺乏政治热情和工作激情,工作推诿拖沓;有的党员干部缺乏统筹协调的本领,摆不正位置,工作缺乏全局性、前瞻性、长远性,不善于解决复杂矛盾;有的党员意识不够强,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责任感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一些党员的能力和素质与"司法为民"宗旨不相适应。有的因循守旧,开拓创新意识不强,习惯于等待观望;有的学习和钻研精神不足,办事效能不高,工作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有的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意识没有牢固树立,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四是少数党员执行纪律不够严格。有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纪律松驰,自由散漫;有的办事不讲原则,奉行"老好人"思想,明哲保身;有的不能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八小时之外"要求不严。极个别党员公正司法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廉洁自律意识较差,甚至发生违法违纪等等。另外,个别基层党组织满足于"工作过得去,一般化",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强。这些问题尽管发生在少数党员和党组织身上,但是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将会严重影响全市法院干警队伍的形象,严重影响全市法院的改革、建设与发展。全市法院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就是要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使广大党员通过教育活动使自身的政治素质有新提高,精神境界有新升华,工作作风有新改进,工作实绩有新起色。
    党中央这次部署开展的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前些年的"三讲"活动相比有很大的不同,"三讲"针对的是全国90万名党员领导干部,而这次先进性教育活动面向全国6800多万党员,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党员的层次、状况也参差不齐。从全市法院来看,扎实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意义深远,中院党组也有信心、有决心带领全市法院广大党员通过活动的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当然,我们也要看到一些党员对于这项活动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和思想障碍,主要有三种担心:一是担心活动年年搞,对学习、评议、整改产生厌烦情绪;二是担心这次教育活动要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参加民主评议,怕"人人过关",怕得罪同志;三是担心审判任务十分繁重,怕教育活动影响工作进度。对于这些问题,全市法院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引起注意,通过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工作,努力做到先进性教育活动向前推进一步,党员的思想认识提高一步,坚决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我们要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动力,紧紧抓住强化争先意识、提高服务效能这一突破口,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影响法院发展的重大问题与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具体问题结合起来,把解决两级法院党组织问题与解决党员自身的问题结合起来,把从教育入手解决问题与依靠健全制度解决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全市法院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全市法院广大党员一定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和省、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市中院党组的具体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来,确保这项活动扎实深入地开展。
    二、紧密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切实把握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全市法院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与法院的实际工作相结合,要做到市委规定的动作一个都不能少,各级党组织的自选动作要密切联系实际,既要创新,更要力求实效。要通过开展活动,促进广大党员在学习中思索,在评议中进步,在整改中提高。
    全市法院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发[2004]20号和苏发[2004]21号文件要求,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司法为民,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中央确定的"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人民群众,促进各项工作"的目标要求,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和党员队伍建设现状,以实践"三个代表"推进"两个率先"为主线,以加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为着眼点,着力解决法院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不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不适应"两个率先"的需要,不利于司法能力提高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促进全市法院司法能力的提高,更好地保障和服务全市"两个率先"的大局,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全市法院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实效:
    一是要在增强党员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公正司法的自觉性上取得实效。全市法院要着眼于打牢党员保持先进性的思想基础,认真分析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紧密联系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引导广大党员深化对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深化对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理解,提高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认识,从而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全市法院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使广大党员成为勤奋学习的表率,学以确立理想信念,学以巩固宗旨信仰,学以提高综合素质,学以增强识别能力,学以升华人品人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把学习的着力点放在与时俱进、解放思想上,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在先进性教育中增强解放思想的动力、增强加快发展的能力,不断把学习的成果转变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以思想的领先和工作的领先带领群众走在时代的前列。全市法院要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在司法战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工作宗旨,努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的价值追求,公正高效地处理一切司法事务;切实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加强自身修养,保持清正廉洁。
    二是要在加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上取得实效。要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动全市法院党建工作,促进各级党组织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按照保持先进性的要求,加强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提高党务干部素质,促使他们不断求实创新,勇挑担子,在攻坚克难中求突破,努力成为开拓创新的表率。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善于运用市场的观念、改革的办法、创新的精神来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法院、学习型系统创建活动真抓实干,构建党员知识更新的平台和机制。围绕完善党员教育培训、监督激励、考核评价、权利保障等制度真抓实干,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做好本职工作、投身法院建设的积极性。围绕切实纠正和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抓实干,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富民强市、建设和谐社会、法治常州、平安常州真抓实干,把市委明确的"六个全力推进"的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是要在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上取得实效。全市法院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要与推进"强基工程"紧密结合起来,特别是中院要围绕提高服务基层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工作的指导。要努力成为服务群众的表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基层的需要,倾听群众的意见,在谋划工作、制定政策时更加充分地体现基层和群众的意愿和要求。要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把问题是否切实得到解决和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要积极落实和完善司法为民的各项举措,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尽心尽力为群众排忧解难,以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让群众切身感受人民法院党组织和党员的先进性。
    四是要在提高司法能力,促进各项工作上取得实效。全市法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要努力成为促进发展的表率,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不仅要体现在思想层面上,更要经常地、大量地反映在本职工作上,体现在实践层面上。要按照市委要求,努力形成"五个不断弘扬"的机关文化:即不断弘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机关文化;弘扬适应市场经济运行机制和规则,重法制、重诚信的机关文化;弘扬团队精神至上,摒弃个人主义膨胀的机关文化;弘扬负重奋进、只争朝夕、争创一流的机关文化;弘扬服务至上、管理严谨的机关文化。要真正把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开展的实践成效,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依法服务大局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有效解决纠纷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廉洁司法的能力和持续协调发展的能力。
    五是要在加强廉政建设,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成效上取得实效。全市法院要在去年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和"司法公正"树形象"两项"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牢记"两个务必",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努力在勤政高效上体现先进性,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法官法》"十三种不得有"行为规定、省高院"六条禁令",坚决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作斗争,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
    三、明确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工作安排与活动计划
    先进性教育活动是个系统工程,包括学习动员、分析评议、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这三个阶段密切相关、有机统一,任何环节、步骤出现偏差都直接影响教育活动的成效。因此,必须做到环环相扣、步步深入,确保教育活动出成果、见成效。根据市委的部署,第一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时间为半年左右,从2005年1月开始到2005年6月基本结束,其中集中学习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三个月。经市中院党组研究,并经市委先进性教育活动督导组同意,全市法院集中学习教育从现在开始,至5月中旬告一段落,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1月18日至2月底)。这一阶段重点要落实好"六个一"活动,即读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这一本书、举办一场形势报告和先进事迹报告会、开展一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大讨论、观看一次"推进富民强市,全面建成小康"辖市区领导访谈录像、举行一次学习心得交流、组织一次基本理论知识测试等"六个一"活动,在学习培训上求实。同时组织好党员参观常州革命史纪念馆和常州革命烈士纪念馆。要认真组织安排好党员的学习培训,通过"六个一"活动使阅读深入进去,讨论深入进去,思考深入进去,使学习培训入情入理、入耳入脑。主要要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动员部署。1月18日,中院党组专门召开会议,传达中央、省、市委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建立机构,制订计划。1月21日,中院机关党委组织召开支部书记座谈会,听取大家对全市法院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认识和对法院系统党员作用的评价,分析党员队伍的现状,征求各支部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打算建议,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1月24日,中院党组又专题研究"保先"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和计划安排。今天中院党组召开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同时市中院还下发了实施意见和具体实施计划,对这项活动进行具体安排。二是组织学习。动员大会结束后,各法院、各支部要集中一段时间组织党员进行学习。中院党组将于2月21日-25日,举办全市法院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集训班。使全市法院各级领导先学一步,打好基础,带头学、带头查、带头改,充分发挥骨干的示范带头作用。各机关党支部在组织学习中,要以中央保持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发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读本》为基本教材,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等重要文件;学习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就党的先进性和新时期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所作的重要报告、《江泽民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建设(专题汇编)》;还要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委领导同志就先进性教育活动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市委下发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实施意见》。三是专题讨论。组织党员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大讨论",认真思考"当初入党为什么,现在应该干什么,今后将会留什么",进一步明确新时期作为法院战线的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具体要求,并对讨论成果进行集中交流。学习动员阶段,各部门、支部要组织党员进行不少于40个学时的学习讨论。全市法院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将通过适当形式检验学习效果,凡是达不到要求的党员都要进行补课。
    第二阶段:分析评议(3月初至4月上旬)。这一阶段要严格把握好"八个环节",在分析评议上求真。一是重温入党誓词。组织党员回顾入党宣誓时作出的庄严承诺,提醒自己时刻不忘党员身份,永葆党员先进本色。二是认真查摆问题。组织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对照新时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要求,按照"两个务必"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全面总结近年来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领导干部还要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剖析。三是广泛征求意见。积极倡导、鼓励各支部之间、党员之间以适当的形式相互提出意见和建议。广开征求意见的渠道,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如实向党员反馈。四是开展谈心活动。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广泛开展谈心活动,诚恳听取意见、沟通交流思想。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与党员、群众谈心。五是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在查找存在问题、剖析思想根源的基础上,结合征求意见的情况,每个党员都要撰写详实的党性分析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参加先进性教育活动受到教育的情况,自身在遵守党章和保持党员先进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今后努力的方向及整改的具体措施。六是召开组织生活会。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自我对照检查,党员之间相互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法院党组(党委)也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此基础上,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修改党性分析材料。七是提出评议意见。通过召开支部会议、党员大会等形式,根据民主评议情况、征求到的意见和党员的一贯表现,提出对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并报市中院机关党委审查。八是反馈评议意见。评议意见经审查后将反馈给党员个人,指出存在的问题。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认真开展批评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明确努力方向。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将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民主评议情况。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4月中旬至5月中旬)。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征求意见、自我剖析中查找出的问题以及民主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个人要认真进行汇总梳理,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突出整改重点,确定整改期限,明确整改责任。二是落实整改措施。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对基层和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在短期内取得实效;需要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整改;需要有关方面协商解决的,要主动协商合力整改。要通过开展"党员进社区"、"机关党组织与社区、企业等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等活动,切实加强党员和党组织与基层群众的联系。全市法院去年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和"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中听取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要拿出来再对照,看看哪些问题没有整改到位,对其中涉及市中院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要在这次教育活动中一并进行整改。三是公布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各级党组织、党员制定整改措施和进行整改的情况,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集中学习教育基本结束后,要用两到三个月的时间,继续做好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的工作。一是对应当解决而没有解决好的问题,集中力量切实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取得群众的谅解;对整改效果不好、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新进行整改。二是以适当方式对优秀党员进行表扬,并依照有关程序,把符合条件的先进分子及时吸收到党内来,壮大党员队伍。三是对经教育不改、不符合条件的党员,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处理。对违纪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四是搞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全市法院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全市法院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当前全市法院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市法院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牢固树立"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观念,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促进法院改革发展事业,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统筹安排,扎扎实实地把先进性教育活动推向深入。
    第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经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市中院成立全市法院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时永才、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建国任副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谈建中、陈少宝、纪检组组长张卫建及中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梅才元、办公室主任陈琪、政治部教育培训处处长宋文良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梅才元、陈琪、宋文良任副主任,成员为吴年喜、庄乃文、潘慧勇、蒋继业、张纪范。梅才元同志同时为市中院先进性教育活动联络员。办公室设在市中院机关党委,负责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学习资料、信息编报、情况汇总、后勤保障等工作。各支部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市中院党组成员要按照联系单位和部门,明确分工职责,对联系法院和中院分管部门的教育活动负责。陆洪生同志全面负责开展全市法院先进性教育活动,具体联系武进法院;时永才同志负责联系金坛、溧阳法院和中院办公室、研究室、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宣传处、机关党委;谈建中同志负责联系天宁法院和中院执行局、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司法警察支队;陈少宝同志负责联系钟楼法院和中院立案庭、民事审判第一庭、行政庭、审判监督庭、司法鉴定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张卫建同志负责联系新北法院和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吴建国同志负责联系戚区法院和中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教育培训处、老干部处。各级党组织要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先进性教育活动全面负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中院党组将以基层法院、中院各支部组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情况,作为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全市两级法院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双重身份参加教育活动,带头学习,带头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整改,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各支部负责人对本支部教育活动负责。凡是教育活动开展得不认真、不得力、走形式、走过场的,分管院领导要承担所分管部门的领导责任,支部负责人要承担直接责任。
    第二,领导带头,当好表率。先进性教育活动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领导。党员领导干部既要认真负责地抓好分管部门或所在支部的教育活动,加强领导和指导,又要率先垂范,以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教育活动,带头加强学习,带头自查自纠,带头剖析问题,带头进行整改。要把解决理想信念、廉洁从政、求真务实、联系群众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重点,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做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带头人,通过发挥好表率作用,带动和促进全市法院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第三,健全机制,加强督查。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加强配合,协同工作,将教育活动组织好、引导好、协调好。对教育活动的每一个阶段,领导小组办公室都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工作要求和工作责任。要不定期地对各支部及基层法院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对督查中发现开展教育活动不力的支部和法院以及不认真参加教育活动的党员,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各支部要建立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制度保证的工作机制,确保教育活动有序、有效开展。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各支部要及时将本支部教育活动的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形成书面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院将以《先进性教育活动简报》为载体,及时反映和交流全市法院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
第四,加强宣传,接受监督。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大力宣传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全市法院机关开展教育活动的做法、经验及成效,大力宣传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教育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氛围。要坚持群众路线,把群众路线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院党组之所以召开全体干警大会,请党外民主人士和群众参加今天的大会,就是要加强党外人士、人民群众的监督,帮助党组织和党员做好这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根据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和要求,组织群众代表参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价。如采取群众代表评议和在群众中随机抽样调查等形式,由中院机关党委对中院各支部的先进性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必须及时"补课"。同时,落实整改也要接受群众监督。在第一批教育活动结束前,市委将对市级机关党组织教育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我们要通过自身卓有成效的工作,力争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获得较好的评价。
    第五,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根据市委统一安排,各基层法院与中院同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按照省高院的要求,各基层法院既要根据地方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同时,要根据中院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动员大会精神,结合自身实际,扎实开展活动。市中院在开展教育活动过程中,一方面,要通过自身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全市法院做出样子;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基层法院开展教育活动的指导和帮助,同时积极借鉴基层法院有益的做法和经验,努力形成全市两级法院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联动效应。市中院将通过《先进性教育活动简报》对全市法院开展教育活动的情况及时予以反映,以交流经验,指导工作,推动这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六,统筹兼顾,全面推进。要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开展教育活动对提高司法能力,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意义。要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去年开展的作风建设和"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有机衔接起来,进行"回头看",对仍然存在的问题,要切实在这次活动中予以整改。要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开展向宋鱼水、蒋庆、任长霞、牛玉儒以及全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法官和审判长等先进典型紧密结合起来,使广大党员看到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增强前进动力。同时,也要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要把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与抓好当前全市法院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同志们,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意义重大,要求很高。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部署,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全市法院先进性教育活动,以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效,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推动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法治常州"、"平安常州",实现"两个率先",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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