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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发布日期:2005-01-10

    1月10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集中宣判大会,依法严厉打击恶性犯罪,维护安定的社会秩序。被告人李永昌、张生根一审依法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对罪犯陆小明、麻祖林、刘先银、潘展、王余伍、张仕宏、刘兵依法验明正身,执行死刑。


(刑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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