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稳定社会治安秩序 |
发布日期:2005-01-11 |
7名罪犯被执行死刑,2名罪犯被一审判处死刑 2005年1月10日,常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集中宣判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刑事犯罪分子,院长陆洪生受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依法对7名被告人作出终审判决,宣判后7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另外2名被告人被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卢凝一、陈文卫、刑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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