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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努力争创省级青年文明号
发布日期:2004-12-15

    2004年6月,天宁法院刑庭被省高院、共青团江苏省委确定为我省法院系统首批省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全庭同志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认真履行刑事审判职能,扎实推进审判方式改革,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努力朝着这一目标迈进。
    一、三重三严抓审判
    一是重质量严量刑。严格执行法律和刑事政策,贯彻罪刑法定和罪刑相适应原则,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裁判文书关。根据个案情况,邀请相关单位召开法律适用听证会,了解被告人的情况,作为量刑的依据,真正做到重罪重判,轻罪轻罚,罪刑相当,罚当其罪。今年1-11月份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16件,上诉率仅为3.4%,且没有1件被上级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二是重效率严审限。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严格遵守审限规定,快速审理案件,做到快准备、快审理、快判决。建立案件审限周报制度和审限预警机制,杜绝违法超限办案和超期羁押。所结案件中,一个月内结案的占91.7 %,平均审理天数14.8天,当庭结案率达81.6%,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正常审限内审结。三是重财产刑的正确适用,严防以罚代刑。充分发挥刑罚对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利双重打击的职能,用足、用好、用准财产刑。高度重视罚没金预交工作,充分利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积极敦促被告人及其家属自愿交纳罚金。共对239件案件适用财产刑,罚没金缴纳到位率达51%。
    二、三管齐下重综治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发挥刑庭在平安创建中的主力军作用。一是试行社区矫正。积极探索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对判处缓刑的罪犯试行社区矫正,责令缓刑犯定期为所在社区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劳动)。会同区司法局、社区等有关单位做好缓刑犯在缓刑期间的社区服务工作,扩大缓刑犯的转化效果。建立社区服务台账,跟踪了解缓刑犯的思想动态及义务劳动执行情况,定期回访,督促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共对5位缓刑犯实行社区矫正。二是推出为民举措。结合刑事审判实际情况,推出10条司法为民措施。即及时告知诉讼权利义务、方便检察官、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平等保护诉讼参与人的举证权、坚决杜绝超审限办案、文明接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及时送达法律文书,限时报送上诉案卷、落实法律援助等。三是加强法制宣传。通过到社区开庭、法制讲座、集中宣判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法律送进门,服务心连心”等普法宣传活动。选择典型案例,组织学生、涉案单位职工旁听开庭,接受制教育,增强防范意识。举办法律讲座12次,组织旁听庭审10余次,受教育人数1.5万人次,拍摄《法庭内外》节目4档。
    三、三项改革促效率
    一是积极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合并审。对被告人对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的公诉案件适用简化程序,庭前和庭审中向被告人告知自愿认罪导致的不利和有利的法律后果,简化法庭调查环节。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做到“三个集中”,即集中审核被告人概况,集中告知被告人诉讼权利,集中宣判,从而缩短提押时间,节省开庭时间,提高诉讼效率。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占总数的61.7%。二是大胆尝试疑难案件庭前证据展示。认真制定《庭前证据展示规则》,承办法官在庭前组织控辩双方就拟在庭审中提交法庭的全部证据向对方展示,使双方了解争议焦点、证据缺陷,充分作好庭审准备,以此推动控辩式庭审模式的真正运行,促进公正高效的刑事诉讼体制的建立。共对5件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了庭前证据展示。三是努力探索刑事裁判文书改革。推行裁判文书的繁简分流,对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和简易程序案件的裁判文书写作突出行文简洁,对适用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报告采用表格式填写,对疑难复杂案件的裁判文书强化说理论证部分,增强文书的层次性、逻辑性和公开性。完善审判长主持合议、合议庭定案、审判长签发文书制度,充分调动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积极性。
    四、三大目标塑形象
    一是争创学习型庭室。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人人争做学习型法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加强法学理论学习和研究,坚持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推动学习,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和审判实践能力。注重学习成果的转化和实践经验的总结,共被国家级刊物录用调研文章5 篇、省、市级3篇。二是争创创新型庭室。针对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趋势、刑事犯罪的新特点、审判方式改革的新要求,大力在工作思路、工作机制、工作方法等方面推出新举措,把创新贯穿到刑事工作的全过程,做到用创新的精神要求大家,用创新的目标激励大家,用创新的方法考核大家。三是争创建设廉洁型庭室。积极投身“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和“禁止说情打招呼、禁止泄露审判秘密”等专题教育活动,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增强接受各项规章制度监督和约束的自觉性,坚守法官职业道德,坚持做到严格执法,克已奉公,清正廉洁。

(天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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