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案例组织工作受到省高院表彰 |
发布日期:2004-11-30 |
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法院系统第十六届学术讨论会暨案例工作表彰会上,我院被授予2004年度全省法院案例组织工作先进集体,受到省高院表彰。我院时永才副院长和蒋继业撰写的论文《现代司法理念下错案责任追究》获得全省法院系统第十六届学术讨论会一等奖、全国法院系统第十六届学术讨论会二等奖;武进法院储春平撰写的论文《论民事诉讼费制度的缺陷与更新》获得全省法院系统第十六届学术讨论会三等奖;我院刑二庭潘君泽、孔祥俊撰写的案例《刘金华受贿不动产案》,民一庭费亮、周雯撰写的案例《陈国庆诉王坚彩票买卖合同纠纷案》,分别获得全省法院优秀案例二等奖和三等奖。 (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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