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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监庭对1-10月份审判监督案件运行态势进行分析
发布日期:2004-11-26

    为了认真落实省法院提出的提高司法能力的要求和全市法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一着不让地抓好当前的审判监督工作,中院审监庭近期除了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行回顾与总结以外,又对1-10月份全市两级法院审监工作中申诉复查、再审、国家赔偿确认和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情况作了运行分析,并提出了确保完成今年审判工作任务的具体目标。
    一、中院审监庭1-10月份审判监督案件运行态势
    对今年1-10月份态势运行进行分析,基本可以归结为五项增减:
    (一)收案数量总体上呈现大幅度上升趋势,再审案件减少
    今年1-10月我庭新收加旧存的申诉复查、再审、国家赔偿确认案件总数418件,去年同期案件总数299件,同比增加了39.8%。其中申诉复查案件366件,去年同期为239件,同比增加了53.1%;再审案件46件,去年同期为55件,同比减少16.4%;国家赔偿确认案件7件,去年同期为4件,同比增加75%。
    此外,今年1-10月共受理减刑假释案件3525件(已结案),去年同期为3440件,同比增加了2.47%。年内还有约1500件需办。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今年的收案数较去年同期有了较大提高,其中主要增加的是申诉复查案件数,由此可以反映出当前当事人对生效裁判不服从而申诉有上升趋势,个中原因值得探讨。
    (二)结案数明显增加,改变了结案数小于收案数的倒挂状态
    今年1-10月份共审结申诉复查、再审、国家赔偿确认案件289件(其中申诉复查案件241件,再审案件44件,国家赔偿确认案件4件),今年1-10月份上述类型的未结案件127件。去年同期审结各类案件为148件(其中申诉复查案件106件,再审案件48件,国家赔偿确认案件4件),结案数同比增加了95.3%(其中申诉复查结案数同比增加了127.4%),目前已改变了去年下半年以来结案数小于收案数的倒挂状态。之所以有较大的提高,一方面这与全院今年强抓作风建设,全庭审判效率意识不断提高、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密切联系,另一方面,也与案件数量客观上大量增加压力加大主观努力有关。
    (三)效率有所提高,平均结案天数减少,无超法律审限案件
    今年上半年所有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为132天,10月份的平均审理天数97天,再审案件今年1-10月份平均结案天数为77.9天,去年同期为89.9天,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减少。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积压的案件有所清理,今年5-9月份清理了一批,目前全庭正根据院里的部署进一步开展清积案的工作;2、庭内加班较多,利用节日加班加点结案;3、人员有所增加。
    审判效率大幅度提高,与去年同期相比,在实际办案人员有所以增加的情况下,今年较去年同期结案数有了明显提高,除全庭结案数大幅度增加外,人均结案数也比去年同期上升了8.37件。这固然建立于全庭对公正效率的意识不断提高,也与省院建立质量效率考评体系的促进作用息息相关。但是,对有些申诉复查案件,由于过于慎重导致效率不高。由于今年上半年的上访压力较大,导致承办人在办理案件尤其是复查案件过程中十分慎重,大量时间用于做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而有较大争议的案件,基本都需要审委会讨论,拉长了案件审理过程,客观上导致了案件审理时间的延长。
    (四)抗诉案件大幅度减少,检察建议案件有所增加
    今年,检察提起的抗诉案件为1件,去年同期为13件,今年检察建议案件为16件,从已结案的检察建议案件来看,检察建议案件的和解结案率占了40%,案件承办人员的协调纠纷能力在不断提高。今年在去年与检察院建立两院联席沟通制度的基础上,我庭继续加强了与检察院的协调沟通,目前与检察院民行处开碰头会平均每月一次,在探讨案件的同时,双方还互相协助作好上访老户的息诉工作,有几个案件通过一起做工作达成了和解,取得了较好的法律与社会效果。同时,对于减刑假释案件,检察院也在其中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
    (五)进入再审案件数量减少,审判质量不断提高,体现了在个案中追求各种利益的平衡的法律思维和考虑社会稳定中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
    1、进入再审案件数量减少。去年中院同期进入再审的案件数为55件,今年1-10月份进入再审的案件数为46件;同时,案件结构有所变化,再审上诉案件为20件,当事人申诉进入再审的22件,抗诉的1件,检察建议再审的3件。去年抗诉进入再审的13件,今年大幅下降。
    2、在审结的44件再审案件中,中院进入再审的案件改判率有所提高,基层再审上诉案件改判率下降。在中院审结的241件申诉案件中有22件进入再审(2件未结),20件已结案件有7件发回、6件改判,8件维持、1件调解,改判率为65%,去年同期为48%;基层再审上诉案件20件中,改判及发回3件、撤诉2件、调解1件、维持14件,改判率25%,去年改判率为30%,基层再审上诉案件改判率下降。已审结的抗诉和检察建议进入再审的4件案件中,有2件改判、1件终结,1件维持。
    二、基层法院1-10月份审判监督案件运行态势
    2004年全市基层法院1-10月份收审判监督案件共184件,已结151件,未结33件。其中再审案件28件,已结24,未结4件;各类复查案件154件,已结125件,未结29件;国家赔偿确认案件2件,已全结2件。
    2003年基层法院1-10月份收审判监督案件共174件,结147件,未结27件。其中再审案件44件,结40件,未结4件;各类复查案件129件,结106件,未结23件;赔偿确认案件1件,结1件。
    1、案件数量有所增加,再审案件减少,案件办理难度增加
    基层法院1-10月份收审监案件184件,去年同期为174件,其中,各类复查案件154件,去年同期为129件,再审案件28件,去年同期为44件,再审案件比去年同期减少57.14%。如天宁法院1-10月份新收案件44件,同比增加18.9%;武进法院1-10月份收案25件,同比增加47.1%;钟楼法院1-10月份收案43件,同比增加35.7%;
    国家赔偿确认案件相差不大,今年为2件,去年同期1件。
    案件审理难度在增加,一是当事人放弃上诉程序而选择申请再审程序的案件增多,二是当事人扬言进京上访或者采取过激行为的案件增多,有许多当事人是带着强烈的不满情绪而来,闹访等现象时有发生,息诉工作难做。
    2、审判质效在规范性上有所提高,收结案情况比较平衡
    基层法院再审后上诉的案件被中院改判的比例由去年的35%减少至今年同期的25%。2004年全市基层法院1-10月份收审判监督案件共184件,已结151件,未结33件。2003年基层法院1-10月份收审判监督案件共174件,结147件,未结27件。钟楼法院1-10月份的结案率为82%;武进法院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天宁法院1-10月份结案率为88.6%,同比增加1.2%。
    3、审判监督庭的职能作用发挥日益明显,在维护生效裁判稳定和法律权威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驱情况下,贯彻依法纠错原则。
    再审程序启动率趋低,改判率提高,今年再审案件28件,去年同期为44件,溧阳法院今年复查的12件申诉案件,仅1件启动再审程序。基层法院已审结的再审案件中,改判率已达到近65%。同时,通过复查进入再审程序的比例在增加。武进法院再审案件数占复查案件数的7.4%,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2件均作了改判;天宁法院进入再审的9件案件有7件作了改判;
    4、基层法院无抗诉案件,有少量检察建议案件,和解率提高
    在中院与市检察院就审判监督、民行检察业务进行充分协调后,基层法院的抗诉案件基本没有,仅有少量的检察建议案件(今年共7件,去年同期为3件),复查案件的和解及撤诉率明显提高,武进法院有5件复查案件通过做协调工作得以和解撤诉。
    三、下一步在年内要采取措施努力达到的工作目标
    (一)抓紧审理申诉复查案件和再审案件,尽力加快清理积案
    办理申诉复查案件和再审案件是审判监督庭的基本业务,要在坚持依法纠错原则上下功夫,既要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裁判的稳定性特别是法律的权威性,又要尽可能地利用各方面的力量多做调解工作,进一步提高和解撤诉率、调解率,减少当事人的缠诉、上访。目前,基层法院的案件审理结案率较高,而中院审判监督庭的庭内积案仍有近200件,压力很大,要想办法尽力加快清理一批时间较长的申诉复查案件和上访案件,同时,力争年终再审案件结案率达到85%,涉诉上访的重点案件100%结案。
    (二)结合当前的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审监队伍建设
    以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分析、研究审判监督工作的运行态势,围绕如何提高审判监督能力和品质的课题,周密思考、深入调研,提出明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宏观思路和具体措施。加强庭内政治思想工作,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廉洁意识;加强庭务管理,坚持管事与管人相一致的原则,落实各项行之有效的院、庭规章制度;结合当前开展的"两禁"专项教育活动,强化保密意识、严守审判纪律,坚持清正廉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审监庭)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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