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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在常召开
发布日期:2004-11-15

11月10日,省高院在我市召开全省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总结全省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分析当前法官职业化建设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进一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作出了具体要求和部署。省高院院长公丕祥、市委书记范燕青到会作了重要讲话,常州中院、钟楼区法院、徐州市云龙区法院作了经验介绍。全省各中级法院院长以及省高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002年下半年,省高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常州中院、钟楼区法院、徐州市云龙区法院开展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三家试点法院在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关心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帮助指导下,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改革创新,为全省法院推广法官职业化建设趟出了一条新路子。常州中院从夯实法官职业化建设的根基入手,在法官的职业准入、职业权力、职业地位、职业收入、职业安全、职业教育和职业监督等七个方面建立起了职业保障制度,在民一庭和民二庭试行遴选职业法官和法官助理制度,采取“三三二”和“四四二”的新型审判组织模式,即三名(或四名)法官+三名(或四名)法官助理+二名书记员,今年4月又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为“四二二”和“五二二”的审判组织运作模式,并实行了法官和法官助理分类管理、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司法警察聘任制,逐步形成以“七项保障+新型审判组织+人员分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常州法官职业化建设模式。钟楼区法院、徐州云龙区法院也经过严格的选任程序,遴选产生出职业法官和法官助理,建立了“职业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新型审判组织模式。经过两年多的实践,试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法官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法院社会公信力进一步增强。最近,三家试点法院均被最高法院列入全国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法院。
        范燕青在讲话中对法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近年来,常州市两级法院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加强和不断改进司法审判工作,以自身的工作业绩,嬴得了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全市上下的普遍理解和尊重。全市法院通过全面履行审判职能,注重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社会矛盾,为建设“平安常州”、“法治常州”,实现“两个率先”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加强法院基层基础建设,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和稳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取得了成功经验,并且形成了“常州模式”,得到了最高法院和省高级法院的充分肯定。范燕青高兴地说,省高院在常州召开现场会,这是对常州法院两年来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的认可,同时也对常州法院工作提出了新的希望和更高的要求。全市法院一定要以这次现场会的召开为契机,进一步扎实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
        范燕青指出,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司法工作在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中始终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司法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司法权威,就是维护党的权威,市委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法院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省“两院”工作会议精神,从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上加强法院工作,从人、财、物等方面全力支持法院工作,坚决维护司法权威,确保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为实现全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创造更好的法制环境。
        公丕祥强调,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提高司法能力,关键在于抓好法官队伍建设。因此,深入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对于促进法院司法能力建设至关重要。全省各级法院必须充分认识进一步深化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按照省法院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他指出,逐步、适当扩大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试点范围,是省高院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开展试点工作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积极争取外部支持,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坚持思想疏导教育,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精心组织实施,既要大胆探索实践,又要量力而行,防止盲目冒进。他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以提高司法能力为主线,大力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化法官队伍。

(陈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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