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法院一审审结原钟楼区副区长王建堂贪污、受贿案 |
发布日期:2004-11-17 |
日前,武进法院对原钟楼区副区长王建堂贪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0元,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000元。追缴的受贿款、物折合人民币303307.3元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武进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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