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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院加大青年干部交流挂职锻炼力度
发布日期:2004-10-26

    为认真贯彻常发[2004]8号《关于转发〈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职业化的法官队伍。今年以来,常州中院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大青年干部的培养力度,中院党组根据近年来新进大学毕业生较多的实际情况和各基层法院的工作需要,选派新录用中院机关干部和比较优秀青年干部到基层法院锻炼工作。
    今年3月,中院选派了新录用的七名大学生到各基层法院进行锻炼,同时从各基层法院选调七名比较优秀的青年法官到中院工作锻炼;今年6月,中院又选派了四名比较优秀的中层副职法官到四个基层法院挂职任副院长,进行锻炼。在下基层前,中院领导对他们分别进行了谈话教育,严明组织纪律,并介绍了基层法院的情况和具体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岗位和任务。在选派的中院机关干部下基层后,中院政治部经常关心和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跟踪管理。对派往基层的七名大学生,平时考核由接收单位负责,及时向中院提供考核意见,作为中院对其试用期满后任职、定级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挂职锻炼的四名中层副职,平时考核工作也由接收单位负责,年度考核仍在中院进行,中院依据接收单位的考评情况,及对其的考察情况等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近日,中院又下发《关于机关青年干部到基层法院锻炼的实施意见》(常中法[2004]政字第86号),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青年干部交流工作,使新录用法院干部或青年干部到基层锻炼工作有计划地进行。根据这一实施意见,中院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法院干部的管理和考核,提高全市法院青年干部的人才储备水平,促进全市法院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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