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市法院系统第二届“十佳审判长”候选人简介及事迹材料
发布日期:2004-11-01

    一、戴卫平同志的情况简介
    戴卫平,男,1963年4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3年3月参加工作,1985年7月调入法院工作,现任金坛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该同志有着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在任直溪、社头法庭庭长期间,带出了一支过硬的法庭干警队伍。社头法庭在全院四个法庭中办结案件数最多,结案率最高。在担任庭领导行政职务的同时,他还带头审理疑难复杂案件,2001年至2003年共办结各类案件200件,历年办案数量均超过院下达的指标,且无超审限、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2002年直溪法庭在他的带领下,荣获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并在金坛法院开展的庭审比赛活动中荣获第三名。他所带的合议庭被评为"1999年常州市法院系统庭审观摩"活动的优秀合议庭,2000年他被常州市中院评为文明法官、审判质量先进个人。
    二、刘丽疆同志情况简介
    刘丽疆,女,1973年生,大学文化,199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金坛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该同志爱岗敬业,工作勤奋,断案公正,注重强化庭审功能,做到当庭举证、质证认证,有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2001年5月开始办案至2003年,共办结各类刑事案件199件,居全庭之首,上诉案件无改判、无责任性发回重审,年度结案率达90%以上,无超审限案件,裁判文书合格率达100%。她能注重审判调研,担任审判长以来撰写了多篇调研文章。2002年3月被常州中院评为文明法官,在裁判文书质量评比中获三等奖,2003年2月被常州中院荣记三等功,被金坛市委、市政府评为"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受金坛市政府嘉奖,在该院组织的"百日办案竞赛"活动中获三等奖。
    三、杨瑞芳同志情况简介
    杨瑞芳,男,1967年12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9年1月调入法院工作,现任金坛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长。该同志忠于法律和事实,依法办案,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2002年以来,他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13件,无一责任性改判或发回重审,无超审限案件,年度结案率达88%,裁判文书合格率达100%,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均名列全庭之首。他办案中善于做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具有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公开开庭率和结案率均居全院前茅。有较强的调研能力,先后在各级刊物发表6篇调研文章。曾先后三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999年被金坛市政法委评为"优秀政法干警",被常州市中院评为"文明法官",记三等功一次。
    四、胡伟同志的情况简介
    胡伟,男,1972年6月11日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3年参加工作,2003年在钟楼区法院法官职业化试点改革中被任命为民事审判第二庭首批职业法官。该同志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审判业务能力,自1997年独立办案以来,每年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均超百件,其中2000年全年办结200件,在常州市法院系统位居前列,并多次荣获嘉奖。该同志通过7年多的审判工作,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民商事案件审判经验,他刻苦钻研审判业务,能熟练驾驭庭审,具备了较强的当庭认证、总结说理能力。近几年来他先后被评为"常州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文明法官",并被共青团常州市委员会授予"常州市青年岗位能手"的荣誉称号。
    五、高琪同志情况简介
    高琪,女,1969年11月生,本科在读,中共党员。1989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2003年在钟楼区法院法官职业化试点改革中被任命为行政审判庭首批职业法官。该同志有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注重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02年至2003年两年中,她办理了222件拆迁案件,在办理这些案件中,把协调引入诉讼中,协调成功率达90%以上,2001年至2003年共结案741件,其中2001年结案240件,为全市行政条线结案第一名;2002年结案290件,位居全院第一,并在院庭审考核评比中,被评为唯一的"优秀审判员";2003年结案211件。2004年6月,在该院办案竞赛活动中,她又荣获"办案竞赛优胜个人奖"。由于工作成绩突出,高琪同志在2003年被市总工会授予"常州市岗位女明星"光荣称号,并荣立了三等功一次。
    六、陈少山同志的情况简介
    陈少山,男,1970年6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法院工作,现任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该同志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对逐年上升的刑事案件,围绕打击重点,集中精力审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他注意合理安排时间,掌握好办案的节奏,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有关审限的规定,做到"简易程序案件即来即办,普通程序案件即审即判"。作为刑庭副庭长,该同志除担任审判长带领合议庭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其个人办案数已连续3年列所在庭前茅。2003年办结案件124件,无一改判和发回重审,无一超审限。2001年、2002年度两次被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七、唐蕴东同志情况简介
    唐蕴东,男,1971年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1年8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为武进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该同志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法官职业道德,能严格遵守最高院"八个不准"和省高院"六条禁令",做到严肃执法,秉公办案。自1999年3月独立办案以来,每年办案均超百件,98年以来该同志共办结各类民商事和执行案件706件,2003年办案数在全院名列前茅,是院审判业务骨干。在担任审判长期间,无论是独任审理案件,还是作为审判长主持审理案件,所有案件均无枉法裁判,无超审限、无影响社会稳定现象发生。1998年前多次被评为全院年度优秀个人,1999年被评为执行年先进个人,2001年受武进市政府行政嘉奖,2003年被授予全院"办案标兵"。
    八、张存华同志情况简介
    张存华,男,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法院工作,现主持横林法庭工作。该同志为人谦和,工作踏实,敢挑重担,从一名承办法官成长为审判长、副庭长,他始终坚持在审判执行一线。他从独立办案起,每年办结各类审、执案件数均超百件。在审执工作中,他始终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注重诉讼调解,积极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能注重学习,加强调研,积极撰写调研文章,近几年先后有4篇调研文章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其中《诉讼主体不当的类型、成因及对策》发表在《江苏法制报》上。2004年横林法庭被评为省级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在工作中他本人多次获得先进工作者、执行个人三等功等荣誉。
    九、王君俊同志的事迹材料
    王君俊,女,1971年8月生,大学文化,中共预备党员。1990年8月到天宁区人民法院工作。现任民一庭副庭长。该同志牢记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在工作中注重做化解和钝化矛盾的调解工作,2001年至2003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56件,其中调解、撤诉结案的189件,占结案数的53.1%。无一件案件引起矛盾激化和上访,所办案件无一因主观原因改判或发回重审,无超审限案件,年结案率均在92%以上,二个月内审结的案件达到结案数的70%以上。该同志注重学习,刻苦钻研,并能结合审判实践进行理论调研,三年中共撰写调研文章和案例6篇,其中有三篇参加全国法院系统第十六届学术论文征文活动。能做到廉洁自律,多年来未有任何不良反映。因工作成绩突出,2001年度荣立三等功。
    十、徐志军同志情况简介
    徐志军,男,1969年1月生,大学文化,双学士,中共党员,1995年参加法院工作,现为天宁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该同志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法官职业道德素养,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每年的办案数量都名列前茅,2000年独立办案即超百件,并连年攀升。截止2003年,历年的办案数量分别为103件、128件、186件、110件,其中2002年的办案数量创天宁法院诉讼案件的最高记录。历年审结的案件均未超过法定审限,其中60%左右的案件当庭宣判。所办案件无改判、发回重审,做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2001年获全市"严打"专项斗争三等功,2002年获个人三等功和全省"严打整治"先进工作者称号,2003年立个人二等功。
    十一、王炯同志情况简介
    王炯,男,1969年7月生,大学文化,1995年4月进入戚墅堰区法院工作,现任戚墅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员。该同志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依法公正地审理各类民事案件,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了大量工作。2001年至2003年分别审结民事案件101件、83件、90件,结案率分别达到98%、97%、96%。该同志注重案件质量,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审结的案件无错案,无一超审限。王炯同志爱岗敬业,开拓进取,获得了广大干警的认可和群众的赞誉,2001年至2003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03年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十二、严琪峰同志情况简介
    严琪峰,男,1967年4月生,大专文化,1987年7月进入戚墅堰区法院工作,现任戚墅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该同志多年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具有较高的民事审判业务水平,积累了丰富的民事审判经验,是该院民事审判的骨干。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职业道德修养,能依法公正审理每件民商事案件,每年办结案件数均名列全院前茅。2001年至2003年分别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73件、86件、66件,其中2002年办案数位居全院第一,结案率分别达到94%、95%、93%。严琪峰同志多年来赴外省办案百余次,保全财产金额达四千万元。在工作中注意化解矛盾,妥善解决了多起矛盾易激化案件。该同志能注重廉洁自律,多次拒礼拒请,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十三、梁小伟同志情况简介
    梁小伟,男,1967年12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新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该同志政治素质较高,2002年郊区法院即将被撤销的当年,能安心工作,全年办结各类刑事案件77件。调入新北法院的第一年就办结刑事案件90件,占全庭结案数的三分之一强。办案过程中,能做到依法快审快结,积极探索"被告人认罪案件"的普通程序案件的简化审方式,提高诉讼效率。近年来,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梁小伟注重审判质量的把握,努力把案子办成铁案。他多次被评为法院先进个人,2001年在"严打"整治斗争中荣立三等功一次,受原郊区政府嘉奖一次,2003年被常州中院评为"文明法官"。
    十四、温建美同志情况简介
    温建美,女,1964年12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2年参加工作,现任溧阳法院副院长。该同志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任杨庄法庭庭长期间,紧抓案件质量,带领全庭团结拼搏,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全庭年审执案件数位居全院第一,案件质量优秀率达97%以上,无不合格案、错案和超审限案。任溧阳法院副院长后,很快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她除了抓紧学习新法律、法规外,还积极探索前沿性、规律性的法学理论;对于群体性、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她主动介入办理;她主持制定了该院《简易案件速裁规则》、《关于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听政制度》,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减轻行政机关与当事人对立情绪,提高审判效率,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十五、汤家俊同志情况简介
    汤家俊,男,1962年5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溧阳市人民法院杨庄法庭庭长。该同志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公正执法,清正廉洁。该同志认真履行庭长职责,积极抓好法庭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他认为身教重于言教,工作中,总是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求别人不做,他自己坚决不做。逐步建立和完善了卫生管理制度,用车制度,排期开放制度案件通案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使全庭各项工作特别是审判人员的业务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2003年全庭共办结各类案件879件,办案数量位居全院各业务庭和法庭之首,且无不合格案件。其担任审判长审理合议庭案件时,能对每个案件的具体程序、事实、定性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案件质量。
    十六、周俊华同志情况简介
    周俊华,男,1964年11月出生,大专文化,中共党员,现任溧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该同志政治素质较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该同志办案水平高,业务能力强,自2001年以来,共办结各类民事案件近400件,办案数量名列全庭前茅,其中疑难案件办案质量达到或超过该院确定的各项质量指标。在审判工作中,充分注意调解工作,尽量避免矛盾升级或深化,力争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该同志在办好案件的同时,积极投身到审判改革当中,在该院开展的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多次获奖,其中,其撰写的(2001)溧民二初字第376号民事判决书在全市法院民商事优秀裁判文书评比中获得二等奖。2000年在常州中院开展的审判质量年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
    十七、刘晓琴同志的情况简介
    刘晓琴,女,1968年8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2年1月调入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2003年通过竞争上岗被任命为民一庭职业法官。该同志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自2002年以来共办结了各类民事案件228件,年度结案率达88%以上。期间每年办案数量均在庭里名列前茅,且无一因主观原因被改判或发回重审。该同志在办案过程中也注重调研,每年都撰写一些调研文章发表在省、市或国家级刊物上。2004年撰写的《从一起医疗纠纷案件谈涉诉鉴定结论之规范》发表在《中国司法鉴定》上。该同志曾先后受到嘉奖、记功,2000年在审判质量年活动中被评为先进个人、2001年被评为文明法官、2002年荣立个人三等功。年度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称职及优秀公务员。
    十八、王留洪同志的情况简介
    王留洪,男,1966年3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7年7月参加法院工作,2003年通过竞争上岗位被任命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职业法官。该同志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能自觉维护党的基本路线。2002年以来,他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204件,无因主观原因被改判或发回重审,年度结案率达91%以上,无超审限案件,裁判文书合格率达100%。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其中一篇案例分析在200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审判案件要览》民商卷录用。因工作突出,曾多次评为嘉奖,先后荣记集体三等功二次,荣记个人三等功三次,2003年被常州市总工会、市劳动竟赛委员会评为"立功奖章获得者",2004年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省人民满意法官"。
    十九、王碧野同志的情况简介
    王碧野,女,1965年5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6年进法院工作,现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该同志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政治坚定,清正廉洁,并具有较高的行政审判业务能力。2001年至2003年共办结各类案件235件。其所办的案件及所在合议庭所办案件无一件超审限,更没有因主观原因被发回重审和改判。在办案的同时,能率先带头按照新的裁判文书样式制作和签发好每一份裁判文书。近两年,共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3篇、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2篇,并有多篇文章在市、省级会议上交流。近年来,该同志曾被评为优秀党员、"执行年"活动中先进个人,并多次荣获嘉奖、三等功等。
    二十、潘君泽同志的情况简介
    潘君泽,男,1963年10月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6年12月分配至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现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由于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并兼任全国法院干部业余大学常州分部《刑法》教学工作,2000年7月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特聘为法官培训中心兼职教师,2002年主持刑二庭工作以来,能带领全庭同志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各项审判工作,每年全庭结案率均在95%以上。在审判业务上,独立承办了我市有重大影响的一系列案件。他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调研,其撰写的《马息富滥用职权案》发表在《常州法苑》上。由于工作出色,1999年、2001年先后二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