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减刑、假释专项大检查情况分析 |
发布日期:2004-10-08 |
2004年6月24日,最高法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各高、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专项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对1998年至2004年上半年的全部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专项检查。常州中院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根据最高法院和省法院的有关通知要求,统一思想,制定方案,抽调人力,精心复查,认真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截止2004年9月15日,常州中院从各业务庭抽调了5名审判业务骨干,会同中院审监庭全体干警,克服了时间短、任务重等诸多困难,集中力量圆满完成了减刑、假释案件专项大检查的自查工作任务。 (审判监督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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