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刑一庭对被告人黄金秋颠覆国家政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
发布日期:2004-09-29 |
2004年9月27日上午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中院刑一庭对全省首例颠覆国家政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被告人黄金秋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查获供犯罪使用的名片等物品,予以没收。 (刑一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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