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执行局对一宗涉外财产所有权纠纷中拖欠还款的被执行人实施悬赏执行 |
发布日期:2004-09-21 |
近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对一宗涉外财产所有权纠纷中拖欠还款的被执行人实施悬赏执行。该案申请执行人中村雅光依据终审生效判决,要求被执行人蒋新雄承担返还323179.90元的执行义务。中院执行局受理执行后,穷尽了申请执行人举报、被执行人申报以及法院主动调查等执行程序,除按期扣划被执行人部分收入外,该案仍有大部分标的额未执行到位。 (执行局 陈列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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