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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区法院认真开展中止案件和债权凭证案件的清理工作
发布日期:2004-09-13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案件的精神,戚区法院在对执行案件费用收取、款物交接等问题检查的基础上,近期又全面开展中止案件和债权凭证案件的清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效果。
    一、制定清案实施意见,切实规范清案工作
    为确保执行案件清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进行,戚区法院制定了开展执行中止案件、债权凭证案件清理活动实施意见,要求通过这次清案活动,全面核实历年来的执行案件立案数量和卷宗归档的数量。摸清历年来中止案件和债权凭证案件的底数,建立准确的台账。在清理案件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未结案件底数,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利益,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二、落实清案工作措施,务求摸清积案底数
    为将清案工作落到实处,院党组对清案工作作了具体部署,由分管院长和执行局长抓好本次清案活动的具体落实、具体指挥、具体检查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做好案件的分配、力量调配、行动部署工作,做到科学细致,统筹安排;各项工作措施要扎实,建立台账,有案可稽,不搞花架子,力求实效;工作纪律要严明,坚持各项办案制度和及时总结经验、加强廉洁自律、服从指挥。通过近一个月的认真检查清理,现已清理出历年中止案件和债权凭证案件各81件,并逐一建立了台账。
    二、明确清案努力方向,不断压降两类案件
    对清理出的中止案件、债权凭证案件,执行局在8月13日召开局务碰头会对两类案件逐一分析,并将案件分配到人,明确各承办人员在9月15日前进行自行清理,9月16日至10月15日对尚未有清理结果的案件集中或交叉清理,10月15日至11月15日进行检查、评比、总结。对上述案件确有执行财产的或过去中止手续、债权凭证不符合规定的案件进行恢复执行;对那些情况不明的案件,我院将采取多种方式予以解决,具体办法是:1、对那些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地的或中止多年的被执行人情况不明的,执行局将向这些涉案申请执行单位发出通知书,限其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举证,如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本院将终结执行或通知申请人至本院申请领取债权凭证。2、对本市范围内的有关被执行人可实地调查了解的,从工商、税务等部门调取其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情况。3、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或矛盾较突出的案件,如损害赔偿、追偿抚育费等案件,应重点查找这类案件的被执行人,对有可能恢复执行的,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尽快执结。4、对一些较为敏感的案件,如没有条件恢复执行的,将继续中止执行。5、对这次清理过程中所形成的材料,一律建立附卷以备查验。

(戚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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