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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行政庭为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做好积极准备
发布日期:2004-09-02

    根据常中法[2004]74号《关于印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进一步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9月中旬起,院党组决定在我庭和民三庭进一步扩大职业法官和法官助理试点工作。为迎接这项工作,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庭积极应对,作好充分准备,具体做以下工作:
    一、自8月2日民一、民二庭增补职业法官的任命仪式后,按照陆院长要求,我庭于8月6日组织全庭同志认真学习最高法院的《法官职业化试点意见》和《法官助理、法官选任办法》等相关文件,使全庭同志充分认识开展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全庭同志参与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8月20日,按照院里部署,我庭再次召开庭务会议,专门部署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同时学习了本院的法官职业化试点意见,使全庭同志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重视该项工作,大家一致认为,法官职业化势在必行;一致表示将严格按照院里统一部署,妥善处理好试点工作与正常审判工作的关系,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8月26日,《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三庭、行政庭扩大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正式下发后,我庭又组织全庭同志进行认真学习,进一步了解行政庭法官职业化改革的具体要求,组织领导,职业法官选任程序和时间安排等,并要求全庭同志合理安排,统筹兼顾,确保我庭法官职业化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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