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行政庭为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做好积极准备 |
发布日期:2004-09-02 |
根据常中法[2004]74号《关于印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市法院进一步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从9月中旬起,院党组决定在我庭和民三庭进一步扩大职业法官和法官助理试点工作。为迎接这项工作,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庭积极应对,作好充分准备,具体做以下工作: (行政庭)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