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再掀“批量”诉讼风波
发布日期:2004-08-20

    自去年六月以来,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以著作权侵权为由分别三次向我院民三庭提起诉讼共12起,该12起案件都是以做为广告发布者的常州日报社和其他不同广告主为共同被告,引发诉讼的主要原因是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其广告中使用了原告拥有著作权的图片。2004年8月,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再度同时起诉,在民三庭形成系列案件5件。在以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为原告的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其诉讼请求基本雷同: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其中每幅图片根据不同情况将其赔偿数额控制在3—5万元之间。目前,我院民三庭已审结的7起案件都是以调解撤诉结案的。虽然在调解过程中,民三庭已严格把握了每幅图片的经济损失赔偿额度,但由于原告的诉讼过于集中、涉案量大,其诉讼利益仍然十分可观。据悉,原告北京美好景象图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路毅已初步确立“2004年在江苏省预创收1000万元诉讼利润”的目标。对此,我院民三庭予以高度重视,将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兼顾社会利益,坚决杜绝个别欲以诉讼为牟利手段的"盈利性诉讼"活动,并充分考虑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平衡与协调。此外,广大公众尤其是生产经营者和服务提供者应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做到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从而避免卷入此类诉讼,以便在源头上堵截"盈利性诉讼"现象的滋生。

(民三庭 李连求)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