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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处实行鉴定案件效率期限跟踪制取得效果
发布日期:2004-08-05

    中院司法鉴定处针对今年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结合本处的实际情况,对法医鉴定案件和对外委托鉴定案件实行了“效率期限跟踪制度”,该项制度实行一案一表,将鉴定案件的各个环节分解为十个效率控制目标,进行跟踪管理,有效的促进和强化了效率意识,通过1-7月份的试运行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鉴定案件同比增长较大,专业技术人员减少的情况下,工作节奏大大加快,法医鉴定结案率为83%,对外委托鉴定委托率为90%,收结案实现了良性循环。

(司法鉴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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