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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审监庭认真落实减刑、假释大检查工作任务
发布日期:2004-08-02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在全国各高、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专项大检查的通知》和苏高法[2004]245号通知精神,从今年6月至明年3月份,要求对1998年以来办理的减刑、假释案件进行一次大检查。1998年至今年上半年五年半的时间中,本院共办理了近23000件减刑、假释案件,检查任务比较繁重。中院及时初步拟订了关于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专项大检查的实施意见,详细部署了四个阶段(动员、学习和部署,自查,抽查和总结整改)的工作计划,成立工作机构并着手开展工作,审监庭正认真落实减刑、假释大检查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通过认真开展减刑、假释工作专项大检查活动,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特别是我们在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工作中多年来所作的公示、听证等方面探索性做法的利弊及完善的思路。同时,正视存在的问题,并分析问题的原因,分清性质,分清责任,分别处理。积极为完善减刑、假释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实践调研,推动减刑、假释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审判监督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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