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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力量 集中时间 集中地点——常州中院狠抓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
发布日期:2004-07-14

    今年以来,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和省委、省高院相继就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召开了一系列重要会议,对集中处理涉诉上访案件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常州中院对此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服务"两个率先"和创建"法治江苏"、"平安常州"活动,把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深入开展涉法上访案件的排查和处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7月1日,省高院田幸副院长来常州检查督办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对常州中院前一阶段工作情况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田幸副院长对常州中院下一阶段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常州息诉率要达到30%,力争50%。
    面对当前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状况和上级法院的具体要求,常州中院党组专题研究,提出采取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方法,全力以赴,力求在8月底按阶段目标要求完成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复查和息诉工作。集中力量,就是由市中院统筹安排复查力量,从中院有关业务庭和各基层法院抽调一批业务骨干,集中到中院审监庭、立案庭开展复查和息诉工作;集中时间,就是在最后不到二个月的时间里,相对集中一段时间狠抓进度,明确对已息诉和基本息诉的对象要继续追踪做好息诉工作,防止反复,并在七月底前逐件写好上访息诉终结报告;对有条件做工作、可能息诉的对象,要抓紧把工作做到家,把措施落实到位;对正在复查的要限期复查结案,做好息诉工作;集中地点,就是针对一些"骨头"案件,每周一次由市中院牵头,将全市法院负责处理涉法上访案件的人员集中在一起,集体研究息诉方案和措施,同时集中地点由两级法院一起复查重大疑难的"涉诉上访案件"。具体做法是:
    一、及时召开全市法院集中处理涉诉上访工作会议,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7月6日,常州中院专门召开由两级法院院长、分管院长、立案庭、审监庭庭长参加的全市法院集中处理涉诉上访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在总结经验、查找不足的基础上,对下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常州市委副书记于超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各辖市、区分管政法工作的党政领导也参加了会议。于超书记在讲话中要求全市法院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集中处理涉诉上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集中处理涉诉上访工作作为法院的重点工作,着力解决越级上访、上访老户、重复上访、集体上访和闹访、暴力访这"五个难"问题。要紧紧围绕省、市委和省高院提出的目标要求,努力做到"四个结合",即将排查问题和处理问题相结合,将解决实际问题与依法规范上访秩序相结合,将集中处理与建立经常性工作机制相结合,将坚持法制教育与依法惩处相结合,确保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提高处理涉法信访工作水平,逐步把涉诉信访处理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既要依法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依法处置上访中的违法行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二、党组成员分工带队对各基层法院集中处理涉诉案件情况进行督促与检查
    常州中院切实落实与各基层法院定点联系工作制度,由每位党组成员带队到基导法院进行督促与检查,及时了解基层法院开展集中处理涉法上访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强指导,研究对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听取基层法院对上级法院集中处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市中院院长陆洪生、副院长谈建中、陈少宝分别到天宁区、溧阳市、新北区、武进区、钟楼区等重点地区检查、监督。7月8日,陆洪生院长带队检查了天宁区法院前一阶段集中处理涉诉上访工作情况,在听取了天宁法院有关领导的情况汇报后,陆院长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采取包案到人、责任到人的方法,对每个案件要提出具体详细的解决方案;二是要加快办案进度,限时复查结案,做好息诉工作;三是对上访老户要继续搞好排查摸底工作,建立老户工作档案,要以提高息诉率为目标,把法院应该做的工作全做到位,穷尽一切措施来做好息诉工作。
    三、实行审判委员会委员对重点涉诉上访案件分工负责制
    市中院党组及时听取重点案件的情况汇报,并多次召开中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对这些案件逐案听取上访人员情况及各个案件的简要案情,逐件进行讨论甄别,研究处理办法。对一批"骨头"案件,中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每人分工若干件,分别研究息诉方案,并亲自协调落实各项息诉措施。中院审判委员会还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听取各委员包干案件的处理进展情况,集体讨论、集体研究,千方百计做好息诉止访工作,做到能够解决一个就要力争减少一个,不能立即解决的也要穷尽一切措施,切实把领导的思想认识是否到位、复查工作是否到位、息诉措施是否到位作为衡量法院做好集中处理涉诉上访工作的标准。经过前一阶段的集中处理,到目前为止,常州市被省高级法院纳入这次集中处理涉诉上访案件范围的46件案件中,当事人息诉或基本息诉的17件;经分析有条件、有息诉可能的还有8件。对有息诉可能的案件,加大息诉工作力度,狠抓工作措施落实。对有难度的案件,列出时间表,专人负责,限期复查完毕。对一些确属无理缠访、闹访、违法上访的人员,市中院尝试采用以公告的方式明确其上访无理,通报有关部门,并公布于众。对个别涉嫌串联、煽动、违法上访的对象,市中院正在配合公安、信访等部门调查取证,准备依法处置,现已治安处罚一名到法院辱骂法官、扰乱法院正常工作秩序的上访人员。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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