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求真务实 协调发展 不断提高网络应用效率和管理水平——省院周晖国副院长在苏南法院网络应用与管理现场会
发布日期:2004-06-08

周晖国
(2004年6月3日)


同志们: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是党中央确定的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战略方针。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是审判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深入发展的需要,是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需要。对我省法院信息化工作,省院党组一直十分重视,并在组织、经费、技术上给予重点保障。就全省而言,在各级法院党组的重视下,经过六年时间的共同努力,法院信息化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到目前为止,全省法院建成计算机局域网87个,占全省法院总数的73%;二级网建设已经完成;三级网联网法院有52个,占基层法院总数的48.6%;有112个人民法庭与所属的基层法院联网,占人民法庭总数的47%。全省法院拥有微机约10000台,通信程控交换机64台约1万门,电子显示屏约600平方米,开设内部网站81个。基于这些现代技术装备,初步建成复盖全省三级法院以及人民法庭的专线通信网络、案件诉讼信息网络、公文传输网络、电子邮件网络、内部信息发布网络。并在审判流程管理、办公自动化以及内部网站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绩。
    我们苏南四个市法院,到目前为止,建成计算机局域网30个,占法院总数的81%;有22个基层法院完成了三级网联网,占基层法院总数的67%;有48个人民法庭与所属的基层法院联网,占人民法庭总数的74%。建网的30个法院拥有微机约4000台,人均超过1台。可见,我们在信息化建设上的投入已经不少。确保管理好、利用好这些现代化技术装备,为我们法院的各项工作服务,理所当然地成为我们的责任和义务。今天的会议,目的就是总结、交流网络应用和管理方面的经验,以推进这项工作的进程。
    太仓、京口等五个法院在会议上做了典型发言。他们的经验,归纳成一条,就是要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地抓网络应用和管理。还有一些法院,虽然这次没有时间介绍,但亦有不少好的做法,同样值得我们相互学习和借鉴。回顾这几年全省法院的网络应用和管理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积累了不少经验。但也要看到,我们的网络应用还很粗放,信息不完整、数据不准确是当前各单位普遍存在的问题,这正是我们实施“审判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数据报表”自动生成工作所面临的困难和压力之根源,也是影响法院信息化工作健康发展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隐患。下面,就如何抓好法院的网络应用和管理工作,强调三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切实抓好计算机网络应用,为法院工作服务。计算机网络建成后,如何发挥网络系统的作用,为法院的各项工作服务,自然成为各级领导迫切关心的问题。抓计算机网络应用,首先要解决一个思想认识问题。时至今日,仍有一些人对网络应用工作存在认识上的偏差。主要有三种错误观点:一是“无助论”,认为网络应用是为领导服务的,是面上的工作,对提高法官的工作效率没有什么大的帮助,甚至还增加了工作量;二是“技术论”,认为网络应用的效率主要靠先进的设备,有钱就能买到好设备,有好设备就可出高效率;三是“无关论”,认为网络应用好与不好、效率高不高是主管部门和技术人员的事,与我们无关。上述观点具有一定代表性,在已建网法院的部分干警中或多或少都存在这种认识上的误区,说明我们在引导大家转变观念、正确认识网络应用工作方面还存在着差距。诚然,我们的网络应用还处于初级阶段,在这一阶段,主要是用网络模拟手工作业,完成一些管理方面的职能。网络特性还没有充分体现,技术与管理、效率与投入、人与人的关系在网络上没有得到协调发展,整体效率还很有限。但是,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变传统的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是审判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深入发展的需要,是实现“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需要,决不是形象工程,而是着眼于法院未来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它需要的不仅仅是资金,更重要的是全体干警的积极参与、热心呵护。作为法院领导,要注意及时地纠正这些不正确的观念,通过组织干警学习新知识、研究新问题,使大家树立起全局观念,以科学的发展观来正确认识法院信息化工作。作为领导,要带头学电脑、用网络,为干警做表率作用,以自己的言行带领大家搞好网络应用工作。
    抓计算机网络应用,必须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信息的完整性。网络应用的最终结果就是在网络系统中存储有价值的业务数据,这些信息是否有价值,取决于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因此,要设立信息录入的审计制度,通过信息审核,确保信息的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为后续的数据开发利用,如:司法统计报表数据自动生成、审判质量评估指标体系数据自动生成等打好基础。同时,要做好信息资源的综合利用,让网络内的各种信息数据充分发挥作用。
    抓计算机网络应用,必须充分发挥络网优势,体现出工作的高效率。全省法院的二级网络已经开通,三级网络已联接了52个法院。要充分利用这些先进的技术设施,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二审案件基本信息通过网络向上移送,以减少重复劳动。法院系统的公文下发、上报、流转,全部通过网上进行,普通稿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在网上传送,实现上下级法院间正式公文及普通信件的无纸化传输。总之,要发挥广域网的作用,进行数据整合,实现信息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作用。
    抓计算机网络应用,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利用内部网站,促进信息交流。网站号称为第四媒体,是现代社会信息传播的重要手段,具有图文并茂、传输快速、浏览简捷、下载方便等特点。内部网站是各法院联接在广域网上、面向全省法院干警的信息窗口,是法院之间传递信息、交流工作、展示形象的主要舞台,也是干警学习知识、查询资料、开阔视野的重要途经。各级法院要重视网站建设的组织工作,畅通信息渠道,科学地设置栏目。要积极引进各种有助于法院工作的信息资源,为审判工作提供知识支持。管理维护部门要及时更新上网内容,力争把本院的网站办成具有自己特色、深受法院干警欢迎、被“江苏法院’’网站转载上网信息最多的优秀网站。
    二、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完善网络应用,提高工作效率。胡锦涛同志指出,要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在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科学的信息化发展观是以高效益发展为前提,坚持技术与管理的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最终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高效益发展就是要克服片面追求技术、速度和数量的倾向,将技术与效益、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有机地统一起来,实现信息化建设的效益之路。技术与管理的协调发展,就是在信息化条件下,通过管理,及时调整人与人的关系,形成技术与管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按照科学的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我们的网络应用工作,不断提高网络应用的效益,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大任务。首先要坚持网络应用的高效益发展原则。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我们的工作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审判工作的网络应用效益就是要支持实现这一主题思想,就是要实现司法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和诉讼成本的最小化。要达到这一目标,必须将技术与效益、速度与效益、数量与质量有机地统一起来,使它们协调发展。努力克服和防止盲目地、片面地追求新技术、高速度和大数量。配备设备要符合实际需要,要量力而行,需认真听取技术人员的意见,使新增设备与现有设备能协同运行、互连互通,防止技术的高消费,防止出现信息孤岛,达到实现法院信息化建设的高效益发展之路。其次,坚持技术与管理同步协调发展。目前,我们的管理工作与技术运用不够协调。网络技术、数据库技术的应用,使我们的办公、办案由手工方式上升成电脑方式,但法院的业务管理流程仍然是在传统的手工方式下制定的,并没有将网络环境下的管理特性融合进去,为其一。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之一是建设全国统一的司法数据库,这就要求统一各级法院的信息采集工作,以便能迅速通过广域网统计、汇总、移送所需的信息。这方面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仍然有些还没有明确,有些明确的仍值得我们去研究、探讨其合理性,为其二。电脑网络的普及应用,使大量的业务信息以电子形式存在,但我们的很多业务制度并不认可这些电子形式的业务信息,制度更新势在必行,为其三。上述种种均要求我们站在网络环境下,认真审视现有的管理流程、管理方法、管理制度存在的各种问题,通过修改完善达到适应网络应用的目的。其四,网络应用要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新技术的诞生与运用,目的是延伸人体器官的某种功能,以达到高效作业、轻松工作的目的。我们在实施一个网络应用项目之时,必须以人为本,不能为应用而应用,在考虑工作效率的同时,要考虑人的素质发展和提高。在完善网络应用中,必须做到硬件与软件协调,增强功能与资源配置同步,工作需求与素质提高设施兼顾。使网络成为大家乐于使用、信息丰富、高效便捷的场所。
    三、以居安思危的责任感,认真做好网络安全管理,确保法院网络的可靠运行。信息安全是信息化建设的头等大事。国内外实践证明,信息化发展与网络信息安全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信息化水平越高,越要重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越要加强管理。我们必须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高度,认真做好网络管理,保证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要把对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列入法院正常性的工作,要坚持一手抓信息化建设,一手抓网络和信息安全。切不可顾此失彼,更不能放松警惕。要广泛开展网络和信息安全教育,树立信息安全意识,增强信息安全观念。特别是已联网的法院,要增加网络安全费用的投入,按照省院统一组织,配好网络安全设施。要严格遵守《全省法院计算机网络系统安全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法院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规范》,明确负责网络系统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建立有效的管理网络,制定详细的、严格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保证信息的防窃、防病毒、防泄密以及防数据丢失。对临时工、服务外包人员所接触的信息、权限要严格控制,切不可把网络系统管理的权限委托代为管理,核心工作必须由法院自己的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因此,基层法院至少要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
    中级法院在抓好本院计算机网络网络使用和管理的同时,要加强对基层法院网络应用的管理和技术工作的指导,要经常检查、督促下级法院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确保全省法院网络安全运行。
    同志们,计算机网络应用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我们统筹安排,严密组织,常抓不懈,才能有所成就。让我们共同努力,建好、管好、用好计算机网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