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执行局集中对中止执行案件进行清理 |
发布日期:2004-05-14 |
为真正减少未结案件,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促进执行案件收结案的动态良性循环并反思过去办理执行案件的不足之处,建立对执行干警的工作实绩的科学评价机制,中院执行局决定利用三个月的时间,对历年来所积存的中止案件进行清理。 (执行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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