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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易激化矛盾纠纷
发布日期:2004-05-10

    近日,钟楼法院审判监督庭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调停一起离婚纠纷案件,避免了恶性流血事件发生。
    申请再审人查某(男)和陈某(女)原本是一对恩爱夫妻,他们有一儿一女,有共同的事业,夫妻和睦,家庭幸福。可就在1994年12月,查某出了车祸造成后遗症,于是脾气变得暴躁,经常与陈某吵闹。1997年8月,夫妻再次发生争执,陈某离家出走至今双方分居。在陈某出走期间,两个孩子随查某生活。陈某曾分别于2000年6月、2001年12月两次诉至原郊区法院要求离婚,但均未获准。夫妻关系亦未有改善。2003年6月陈某再次诉至本院要求离婚。本院一审依法判决准许离婚。宣判后查某不服且情绪比较激动,他认为自己在极困难的情况下,把两个孩子抚育成人,而陈某却抛夫弃子,对家庭不闻不问,且离婚时未对自己作任何补偿,为此扬言要杀死两个孩子及陈某,以死报复。得知这一情况后,分管院长及负责接待的审监庭法官予以高度重视,他们一方面反复地做查某的思想疏导工作,并采取预防措施,以防矛盾恶化;另一方面根据查某的再审申请,迅速启动法律程序,对该案进行复查。在复查过程中,承办法官克服案件时间跨度长,双方对立情绪大且互不配合的困难,针对双方提供的诸多证据,多次召开听证会,通过举证、质证及听取双方当事人陈述,查清了事实,分清双方责任,在此基础上,分管院长及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开展了耐心的说服教育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促使双方达成和解意见,最终查某在得到陈某25000元补偿款后自愿撤回了再审申请。一场极可能引起性质转化的家庭矛盾隐患终被消除。 

(钟楼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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