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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法院以五个注重打造学习型法院
发布日期:2004-04-08

    近两年来,天宁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目标,坚持走"学习强素质,素质兴法院"之路,以五个注重不断实化学习内容,活化学习形式,强化学习力度,深化学习效果,有力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蓬勃发展。
    一、注重准确定位,把握学习型法院创建的目标
    一是树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在全院干警中明确学习型法院的基本概念、理论、要求,确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理念,规范组织学习和个人学习的行为。二是弘扬知行合一的学风。大兴调研之风,不断提高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理论学习转化为实践成果的水平。三是构筑系统的学习培训体系和长效的教育管理体制。即建立学历教育与后续教育相结合、专业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的终身教育体系,建立理论培训与业务培训、全员培训与重点培训、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定期培训与不定期培训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建立考核和监督相结合的学习管理网络和长效管理体制。四是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摒弃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陈旧观念,不拘一格选拔任用优秀人才,营造爱才、惜才、重才、用才的良好氛围。
    二、注重学习教育,打牢学习型法院创建的基础
    一是先进引路带动学。出台了《关于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2004年前院党组、党总支创建成"学习型党组"、"学习型党总支",2005年前,所有的党支部和党员都要成为学习型党支部、党员的目标。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导向、推动和示范作用,作创建的先行者、推动者,有力带动全院创建活动的蓬勃开展。二是上下联动全员学。做到三个经常化:①思想教育经常化。充分利用每月一次的中心组学习、每季度一次的全院大会这两大学习阵地,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增强干警的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廉洁意识。②业务学习经常化。坚持每周五下午业务学习制度不动摇,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适时邀请专家、学者来院授课,先后举办了十多场次的专题讲座,极大提高了干警的学习热情。③岗位培训经常化。创造条件让各类人员都有学习培训的机会 ,去年共有136人次分别参加了市中院和省高院的培训。同时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百日办案竞赛活动、法律文书评比活动等,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技能。三是建章立制保障学。制订了《关于在职干警参加学历教育的规定》和《关于建立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的若干意见》,加大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力度,同时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
    三、注重调查研究,营造学习型法院创建的氛围
    一是建立一套机制。成立了研究室,完善了调研工作意见,形成了考核、奖惩、通报三位一体、全院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并完善了重点调研课题制度,各部门均从制约本部门工作快速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审判中的难点、热点、疑点问题等方面,确立1-2个重点课题,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以指导实践。二是构筑一个平台。创办了《天宁审判》,为全院干警开展理论研究,发表学术成果提供了阵地。开设了法官论坛,由本院资深法官交流审判经验心得。定期召开审判业务研讨会,探讨学术理论。三是实现一个转化。针对某一类案件的发展态势,深入分析其特点及形成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如该院干警撰写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上升快、执行难》、《城区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不容忽视》、《医疗事故纠纷案件调查报告》等文分别被最高院、省高院录用,引起了相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四、注重文化建设,提升学习型法院创建的层次
    一是抓物质文化建设。增设了荣誉室、阅览室等活动场所,订阅了大量的法学杂志,增添了数万元的法律图书,为每位干警办理了市图书馆的借书证,丰富了广大干警的业余生活。二是抓规范文化建设。在全面梳理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修订、增订了30余项规章制度,做到领导决策用制度推进,干警行为用制度约束,各项工作用制度考评,初步形成了以制度引导人、以制度保公正、以制度促廉政的管理模式。三是抓精神文化建设。制定五年创建规划作为发展的指南,审判与管理的基础,全院干警奋斗目标。通过舆论引导、领导垂范、榜样示范、实践锤炼、主题活动等方式,培养法官的职业尊荣,提升法官的法律思维能力,抢占法院先进文化阵地,营造积极向上的人文环境,打造法官的人格魅力。
    五、注重总结提高,科学评估学习型法院创建的成效
    一是审判的质量和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2003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5096件,同比上升了34.5%,创建院以来结案之最,结案率达95.2%。办结的案件实现了六个无:无因违反法宝程序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案件、无抗诉再审改判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无严重抗法事件、无违法审判案件、无国家赔偿案件。二是队伍的素质和素养得到进一步增强。通过创建活动,队伍的凝聚力不断增强,爱岗敬业蔚然成风,加班加点,刻苦钻研成为许多干警的自觉行动。三是科学的用人机制得到进一步确立。明确将学习态度、学习表现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在全院范围推行中层干部缺额竞岗,通过严格的考试、考核,去年有7名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学有所成的法官走上了中层干部岗位,体现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四是社会公信度和人民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学习型法院的创建,不断强化各项审判职能的发挥。去年共有8个部门和3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收到当事人寄送表扬信、锦旗78人次。

(天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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