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中院围绕中心 增强"四力" 不断深化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
发布日期:2004-04-08
    近年来,常州中院围绕为维护稳定大局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工作中心,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在认真抓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的过程中,不断深化学习型法院的创建活动呈现出"人人争当学习之人、时时把握学习之机,处处营造学习氛围"的可喜局面。
    一、以提高学习力为基础,增强广大干警终身学习的自觉性
    全市法院着力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不断提高干警的学习力,并以此作为创建学习型法院的一项基本目标和促进法院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一是通过业余办学,正规管理的方式,搞好学历达标教育。继续搞好本科学历教育。继与江苏电大联合举办98级、99级法学专升本、暨开放法学专升本以来,2002年10月份,中级法院又与江苏电大联合举办了2002级法学专升本班,全市法院76名干警参加了学习。切实抓好专业证书后大专教育。在省高院的统一组织下,全市法院33名干警通过学习考试及最终的论文答辩,取得了法律大专文凭。继续搞好专项培训,全市法院62名具有审判职称的同志参加了学习,达到了《法官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提前2年完成了省院下达的专项培训任务。积极探索研究生学历教育,去年,中院组织全市法院22名法官参加法律硕士的全国统考,有20名同志分别被南京大学和苏州大学录取,录取率达到90%。二是紧紧围绕法院各项工作搞好岗位培训。去年,中院共组织各类培训班22期,参训人数达1289人次,培训涉及民事、刑事、行政、审监、执行、综合等各个方面,邀请了最高院、国家法官学院以及国务院法制办、南京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专家教授进行授课,拓宽了思路,开阔了眼界。三是抓好党组学习中心组及每周五的政治学习,搞好"学习日"活动。在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方法上,采取一位成员中心发言和其他成员补充发言的方式进行学习,并将学习扩大至中层主要负责人。在每周五下午政治学习内容上,围绕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同时组织了健康知识讲座、现代司法理念、法律心理学等专题讲座和"爱岗敬业、司法为民"读书心得交流会、职业道德演讲比赛等,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全员化的学习,干警的学习力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创新力也得到了激发。
    二、以提高服务力为根本,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
    去年,常州中院通过扎实开展"回顾过去,开拓未来"主题教育,将围绕"第一要务",服务"两个率先"、践行"三个代表"始终作为教育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思考法院如何为大局服务,加强了法院工作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结合度。先后出台了《全市法院依法服务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共18条措施)、《全市法院依法服务"两个率先"保障沿江开发的若干意见》(共12条措施)、《全市法院依法服务"两个率先"创建"平安常州"的实施方案》3个规范性意见。在司法大检查阶段,全市两级法院共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律师和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28场,走访政法各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基层组织、金融机构、重点企业等167家,虚心听取、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中院和基层法院各条线之间、本法院各部门之间互相征求意见211次。全市法院针对问题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56项。广大干警司法为民的意识进一步强化,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观,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三、以提高审判力为中心,进一步增强广大干警能力本位的意识
    一是进一步明确行政推动思路,加大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去年初,在《全市法院2003年教育培训工作意见》中,中院明确提出了"抓住一条主线,夯实两个基础,实现三个转变"的教育培训工作思路,即抓住法官职业化这条主线,夯实法官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两个基础,实现教育培训由学历教育向岗位培训转变,由临时性、应急性向制度化、规范化转变,由知识型向能力型转变。按照这一思路,在培训过程中重点安排法官职业道德讲座、法律适用的原则与方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证据规则等内容,重在务实,提高了培训的质量。二是强化教育培训的成果转化,实现学习力向审判力的直接转化。去年,中院围绕审判实践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先后组织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法律适用"研讨班和相关调研活动,由两级法院的法官和行政机关、医疗单位、专家学者一起探讨研究,解决问题,及时形成资料汇编,指导审判实践。两年来,共形成各类调研成果1505项,共有708项调研成果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其中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调研文章和案例共212篇,在国家级刊物发表的调研文章和案例共48篇。一大批调研成果已经转化为指导和促进法院各项工和发展的动力,有的调研成果受到了市委领导的肯定和高度重视。三是不断创新学习组织,推动学习与工作的紧密结合。中院在建设学习型法院领导小组下,还成立了法律适用研究与指导小组,对学习力向审判力的转化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四、以提高创新力为目标,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的创新意识
    一是创新学习机制。中院制定了《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学习积分制实施办法》,给每个干警建立了学习档案,每个干警都填写了积分表,使学习成效有了量化检测的标准。二是创新学习载体。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进行学习。去年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职业化试点改革任务,中院组织了各基层法院一把手领导赴山东、北京等地参观学习,并结合常州法院的特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六易其稿,制定了中院民一、民二庭法官职业化改革试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形成了法官职业化改革常州模式。不断探索培训方式改革,加大了双向互动式的培训方式,加强了专题研讨,围绕审判实践中出现的疑难复杂和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组织演讲比赛、普通话测试和"爱岗敬业、司法为民"读书心得交流活动,以这些方式为载体,大大提高了干警的学习热情。三是创新考评体系,开展"争创学习型部门、争当学习型法官(个人)"活动。中院制定了《关于开展"争创学习型部门、争当学习型法官(个人)"活动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对指导思想和学习原则、学习内容、学习载体、学习要求、考核评估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尤其是对学习型部门和学习型法官(个人)考核标准以及考核的具体方法作了详细的规定,从而使学习有了制度保证,也使学习有了量化的依据。中院在全院评出了2003年度四个学习型部门和125名学习型法官(个人)。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