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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级法院受理一起特大合同诈骗案
发布日期:2004-04-01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4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袁毅因其开办的深圳市拓璞纺织有限公司严重亏损,资金无法正常周转等原因,产生诈骗之念,冒用深圳辽粤贸易公司、深圳市华龙海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与广州市增城新塘大成布行(张翠英)、常州市协办纺织工业有限公司(徐建平)、辽宁省彰武县裕新织布厂(张文智)签订布料出口合同,私刻公章、以空头支票为支付方式,骗取上述单位各种品种、规格的布料共计价值人民币42222219.29元。被告人袁毅将其中价值人民币37153472.34元的货物以明显低于进价的价格销售给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粤昌布行(林海清),所得款项被用于偿还债务及个人开支,给上述单位造成实际损失共计人民币25022549.99元。目前,此案尚在审理中。

(刑二庭)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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