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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瞧我们的职业女法官
发布日期:2004-03-30

     常州市中级法院是我省和全国职业化法官建设的试点单位之一,而该院民一庭、民二庭又是院试点中的试点。试点将近一年了,女职业法官们的表现如何呢?这两个庭有6名女职业法官,占职业法官总数的37.5%。9个月来,她们共审结各类案件410件,占全庭总案件数的44%,且无一被改判或发回重审。
    说起这6名女职业法官,民一庭夏伟忠庭长深有感触地说:“法官职业化以来,作为试点部门,与往年相比,法官的数量减少了,案件增多了。可别看我们庭里的女法官在体力上不及男法官,可她们工作起来风风火火、敢打敢拼的那股子‘牛劲儿’,并不亚于男法官。”审判员雍丽萍,去年被选任为职业法官时,已经42岁了,但她干劲儿不减当年,她克服了审判工作和家庭生活的双重压力,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刻苦钻研审判业务。她经常自觉加班加点,不仅办案数量多,而且质量好,月结案是全庭第一,并无一错案。
    副庭长谈建华,既是民一庭的“头儿”,也是民一庭的女职业法官之一。当初,该院在选任职业法官时,她没有因自己是庭长身份搞特殊化,一路过关斩将,与全庭干警一起参加公平竞争。平时,她在履行副庭长职责的同时,还严格按照岗位目标考核中的工作任务积极办案,凭借自身过硬的法律业务功底和干练泼辣的办案作风,专攻那些劳动争议较大、矛盾易激化的集团诉讼案件和医疗事故案件。选任为职业法官9个月来,她共办结各类疑难复杂案件60余件,件件都是铁案;由她制作的法律文书,文字规范,说理到位,成为全庭干警学习的榜样。
    与男法官们相比,职业女法官的身上多了几分柔情和细致耐心。女法官刘晓琴就把这种优势发挥到极致。有一对小夫妻离婚后,年仅两周岁的女儿被法院判决随母亲生活,可是女方嫌男方出的生活费太少,几次闹到法院,要求前夫提高生活费。这位狠心的妈妈为了“泄愤”竟将女儿送到了法庭上,“弃女”而去。年幼的女孩需要照看,刘晓琴便当上了“临时妈妈”。看着步履蹒跚的小女孩孤独无助的样子,刘法官心里真不是滋味。怎样使这些激化的矛盾冷下来,让小女孩回到妈妈身边?刘晓琴法官一番思索之后,决定对双方当事人通过亲情攻势进行调解。调解室里,刘法官以大姐的口吻,从男方身上打开突破口,耐心细致地给他分析离婚后母女俩的生活状况,作为男方应该多一些理解,多一些宽容。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刘法官的一番苦口婆心,让两人羞愧难当,双方都答应做出让步。据统计,女职业法官调解结案的占四成,令男职业法官们刮目相看。

(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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