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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院在全市法院开展作风建设教育整顿活动 努力建设务实高效的服务型审判机关
发布日期:2004-03-25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集中4个月左右时间,在全市两级法院有步骤、分阶段地开展作风建设教育整顿活动,努力形成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作风,公正司法、热情服务的审判作风,恪尽职守、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严格规范、严明有序的纪律作风,严于律己、有效监督的廉洁作风,率先垂范、敢抓善管的领导作风,把全市法院建设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务实、高效的服务型审判机关,为建设"平安常州"实现"两个率先"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市领导于超、郭兴中、宋诚宇出席了3月23日召开的全市法院开展作风建设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中级法院院长陆洪生作了动员讲话和部署。
    教育整顿活动将按照"集中动员、分级实施,学习讨论、深入查找,制订措施、落实整改,总结交流、整体评估"的要求开展。活动期间,全市法院将着重做到:以举办全市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中整训班为动力,进一步提高法院各级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改进作风的自觉性;以认真贯彻执行最高法院23项司法为民具体措施为重点,进一步深入开展司法为民活动;以积极实施《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统一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全省法院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办法》为平台,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工作水平;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加大贯彻执行《法官法》"十三种不得有"行为规定、最高法院"四项制度"和省高院"六条禁令"的力度;以开展"百庭观摩、评选十佳审判长"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全体审判人员"公正与效率"主题意识;以争创"学习型法院、学习型部门"、争当"学习型法官、学习型个人"活动为抓手,进一步深化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开拓型法院"活动。
    于超指出,在这次教育整顿活动中,全市法院及广大干警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机关作风建设。做到工作谋划符合实际,工作措施切实可行,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着力解决法院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审判作风,认真解决好司法公正、司法效率方面,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与律师的关系方面,以及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围绕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好在真抓实干、务实高效、狠抓落实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围绕工作纪律,认真解决好工作纪律松弛,内部管理不严、不到位等问题;围绕廉洁自律,认真解决好在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省委政法委"八项硬性规定"、《法官法》关于"十三种不得有"的规定、全省法院"六条禁令",以及其他廉政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他要求,全市法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要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实施监督和切实查摆在遵纪守法及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原因,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牢固确立大局意识、为民意识和表率意识,做公正审判、讲求效率、廉洁自律的楷模。

(陈志强 翁学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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