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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于超在全市法院开展作风建设教育整顿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4-03-24

于超
(2004年3月23日)


    今天,市中级法院在这里召开全市法院开展作风建设教育整顿活动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中教育整训动员大会,很及时,也很必要,这是全市法院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市委、省法院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刚才,洪生同志代表市中院党组对全市法院开展作风建设教育整顿活动作了全面动员和部署,既贯彻了中央、省、市委的要求,又结合了全市法院的实际,很有针对性,我完全赞同。希望全市法院扎扎实实贯彻落实好。
    近年来,全市法院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狠抓法院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特别是近六年来坚持每年都开展队伍的集中教育整训,队伍建设常抓不懈,全市法院干警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职业意识和廉洁意识不断增强,审判工作和司法公信度不断提高,政治、业务、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全市的改革、发展、稳定,建设"平安常州",力争"两个率先"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对此,市委是充分肯定的,人民群众也是有目共睹的。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全市法院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我已讲了不少,不再重复。在这里,我着重就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问题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切实加强和改进法院机关作风建设
在今年1月12日召开的中纪委三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全局的高度,要求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按照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两个务必"的要求,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带领群众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不断打开工作的新局面。他还突出强调,全党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这对推进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包括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具有基础性、根本性意义的问题。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1月31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省级机关作风建设动员大会,省委书记李源潮、省长梁保华和省委副书记王寿亭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对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省级机关作风建设作了全面部署。李源潮书记要求江苏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促进经济发展,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促进社会稳定,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促进干部素质的提高,以求真务实的作风保证中央大政方针的落实。常州市委、市政府也相继召开会议,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制订了加强全市机关作风建设的工作计划。全市法院的各级领导和广大干警要迅速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尤其是要结合全市法院工作的实际,充分认识加强全市法院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法院机关作风建设成为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良好形象的强大动力。
    一是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实事求是,求真务实是我们党事业前进的不竭动力,也是法院工作不断发展的力量源泉。法院工作必须紧密结合司法审判的实际,求审判工作的客观规律之真,务切实改进审判作风之实;求审判工作的本质之真,务司法为民的宗旨之实。求审判工作的公平与正义之真,务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实。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做到工作谋划符合实际,工作措施切实可行,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不做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要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拓展工作视野,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挖掘法院工作潜力,激发法院工作活力。
    二是要进一步改进作风,着力解决法院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机关作风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的长期的系统的工程,必须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领导带头,上下联动,一抓到底。当前,法院机关作风建设的重点要放在解决廉政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不文明办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围绕审判作风,认真解决好司法公正、司法效率方面,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与律师的关系方面,以及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围绕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好在真抓实干、务实高效、狠抓落实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围绕工作纪律,认真解决好工作纪律松弛,内部管理不严、不到位等问题;围绕廉洁自律,认真解决好在执行中政委"四条禁令"、省委政法委"八项硬性规定"、《法官法》关于"十三种不得有"的规定、全省法院"六条禁令",以及其他廉政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警进一步发扬敬业奉献精神,做到忠于职守、乐于奉献。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全力推进法院机关作风建设取得实效。全市各法院的一把手领导是本单位机关作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摆到突出位置。要建立并落实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形成职责分明的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强思想教育,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法院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作风建设的目标任务,明确自己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中的职责。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法院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深入到群众中去,到矛盾多、意见大的地方去,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找准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到解决这些问题的突破口和具体对策。要畅通征集意见和了解民意的渠道,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扬民主,通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查找不足和差距,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要坚持开门整风,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现时反映突出的问题,能做到的,必须立即整改,需要逐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整改,以整改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
去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2003]17、18号两个文件,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的党内法规,两个《条例》的出台,是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对于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每个党员干部,只有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和接受监督的意识,才能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才能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服务。全市法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认真学习、全面贯彻两个《条例》。
    一是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市法院要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要利用这次全市法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集中教育整训的机会,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全市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学习两个《条例》。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着眼于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全面深入学习条例内容,切实掌握具体要求。要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增强实施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增强遵守纪律和执行纪律的观念。
    二是要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全市法院要迅速行动,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的高潮。要深入学习《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和各项规定。要通过撰写心得体会、专家讲座、举办培训班和学习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做到领导干部精通条例、党员同志熟悉条例,在全市法院努力营造学习、宣传、贯彻两个《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是要结合实际,狠抓贯彻。全市法院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对照两个《条例》的规定,切实查摆在遵纪守法及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深入分析原因,积极制定整改措施加以解决。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正确履行监督权利;严格执行《党内处分条例》,增强维护党纪的自觉性;努力做到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和保护监督,做到遵守党纪不动摇,执行党纪不走样。
    四是要领导带头,注重实效。要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全市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身体力行,带头学、模范学,逐条理解,自觉遵守。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谈话和诫勉制度等,主动接受监督。要带头增强纪律观念,发挥表率作用,推进两个《条例》的贯彻落实,为全市法院广大干警作出表率。
    三、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全面推进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
    党的十六大在全面分析国际国内形势的基础上,明确提出我国新世纪实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特别是头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任务。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发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全面完整地提出了科学的发展观。前不久,温家宝总理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上又再次明确了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根据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站在历史和时代的高度提出的科学理论,是我们国家解决前进道路上面临的矛盾和问题,顺利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事业的强大思想武器。全市法院要认真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全面系统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自觉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落实到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常州"的实践中去。
    一是要牢固确立大局意识。全市法院要坚持服从服务于发展第一要务这一工作大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履行职能、依法办案的关系。始终紧扣"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把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作为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中心环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经得起社会的评判,经得起自身的检查。
    二是要牢固确立为民意识。要进一步在执法指导思想上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按照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要求,永怀亲民之心,勤办便民之事,常行利民之举,把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最高追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始终以"公正与效率"为价值追求,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执行好每一个案件,撰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处理好每一个群众来访,让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公正及时的维护。要始终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职业修养,提高司法水平,保持清正廉洁,牢固树立人民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司法形象。
    三是牢固确立表率意识。法院各级领导的自身建设,对于培育良好的法院风气,更好地实践"公正与效率"主题,促进法院工作全面发展,具有强烈的示范和引导作用。中央强调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说到底,就是要求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把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而奋斗作为人生的最高目标,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人生的最大追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最高目的。全市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做公正审判的楷模,做讲求效率的楷模,做廉洁自律的楷模,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干警共同前进。同时,要加强监督,严格管理,敢抓善管,切实提高各项工作部署和决策的执行力。
    同志们,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领导下,统一思想,统一行动,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全面扎实地抓好法院机关作风建设和各项工作,奋力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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