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纪 |
发布日期:2004-03-17 |
苏高法[2004]92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最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下发文件和通知,要求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开展“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主题教育活动。根据文件要求,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结合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活动,在全省法院党员干部中开展“学习贯彻《条例》,增强纪律观念,自觉接受监督”的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二OO四年三月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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