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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成立审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4-03-12

各基层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本院和全市各基层法院审判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时永才
    副组长:陈少宝
    成  员:陈  琪、王建国、庄乃文、蒋继业、冯建平、
            潘慧勇、王炳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王建国
    副主任:冯建平
    成  员:杨晓明、巢  敏


二00四年三月二日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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