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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市十一家糖厂破产案审结
发布日期:2001-09-17
 

  中新社湛江九月十六日电(陈又新吴齐强) 广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赤坎糖厂等十一家糖厂破产案件进行审理,日前终结了这十一家糖厂的破产程序。
  
  据悉,去年十月至十一月,湛江市中院根据各糖厂的申请,分别对赤坎糖厂等十一家关闭糖厂宣布破产,进入破产还债程序。并及时成立破产清算办公室和破产清算小组,接管糖厂和进行清算及审计,对财产进行评估和委托拍卖。同时,进一步作好职工的安置工作。
  
  湛江市十一家糖厂的破产是国务院批准的政策性破产。在资产拍卖中,根据各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灵活措施,最大限度地体现破产财产的价值。十一家糖厂破产核定后的负债总额为十七点九亿多元,涉及职工六千七百七十八人。
  
  在案件审理中,该市中院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核定了职工的一次性安置费、社保费、医保费,还补足了拖欠职工的工资及其他利益。
  
  目前,广东省划拨到位的部分资金,以及拍卖所得的费用已全部用于职工安置。除个别糖厂外,大部分糖厂职工已经基本可以取得足额安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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