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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荣立集体三等功
发布日期:2002-04-16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表彰决定,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集体三等功。这是苏南五市中院中唯一获得的集体三等功。为此,市委副书记于超,市委常委、副市长毛伟明专程到我院表示祝贺,鼓励法院广大干警再接再厉,为常州的经济腾飞和社会稳定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更优良的法律服务。
  近几年来,常州中院广大干警在党组一班人的带领下,与时俱进,奋发向上,勇于探索,大胆改革。去年在全省率先聘请来自各行各业的知名人士担任特邀人民陪审员;建立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制度,积极探索与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协调的新途径;公布十大案例,加强严打攻势,并出台一系列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措施,被誉为“严打整顿看常州”。尤其是解决执行难的新途径——试行债券凭证,在全国法院推广。常州中院频频闪耀的“亮点”,得到了省高院的充分肯定。
  面对荣誉,常州中院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自觉查找了目前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在队伍建设上,针对一些干警学风不正的问题,扎实开展创造学习型法院活动,培养和树立广大干警先进的学习理念和司法理念,确保每个干警全年的脱产学习培训不少于三十天。二是在审判工作上,针对一些干警服务意识不强的现象,开展创造服务型法院活动,紧扣司法公正和效率主线开展审判工作。我院将在近期出台<<关于全市法院为进一步加快发展私营个体经济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若干意见>>,努力做到平等保护各个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三是在司法改革上,今年将对特邀陪审制度、证据制度和法官助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改革。?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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