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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副书记于超在国家法官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授牌暨常州市法官培训中心、法警训练基地揭牌仪式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2-04-09
 

(2002年4月5日)

 

同志们: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这里举行国家法官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授牌暨常州市法官培训中心、法警训练基地揭牌仪式,最高人民法院曹建明副院长和省高级人民法院丁巧仁副院长还亲自出席今天的仪式,在此,我代表常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向最高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国家法官学院对我市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市法院干警表示热烈的祝贺和亲切的慰问!

近年来,全市法院在上级法院的帮助指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良好的司法服务。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我们正逐步步入法治化时代,可以说,跟历史上任何时期相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都没有象今天这样如此渴求司法公正与效率、对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提出如此广泛而热切的要求和希望。因此,全市法院要自觉适应新时期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自觉担负起历史赋予的重任,努力加强学习和教育培训工作,全力实现公正与效率的目标。

首先,要全面推进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今年,市委在全市开展建设学习型城市活动。创建学习型法院既是建设学习型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向前发展的重要动力。明天是全市建设学习型城市第一个“学习日”,常州中院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并将在今、明两天举办创建学习型组织报告会和中层以上干部学习培训班,这很好!希望全市法院要以此为契机引导全体法官和干警树立“学习为本”、“终身学习、终身教育”的学习理念,使学习成为法官和干警的自觉需求,提高全体法官和干警的“学习力”,通过学习树立先进的司法理念,实现审判工作的创新,从而真正使人民法院成为学习型法院,使人民法官成为学习型法官。

其次,要全面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建设一支业务精通、公正清廉、作风优良的高度职业化的法官队伍,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基本保证。同时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也是深化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走有中国特色的精英法官之路,必须强化法官的业务培训,提高法官的业务水平。审判工作是一项对业务素质要求很高的工作,没有雄厚的法学理论基础,没有游刃有余的驾驭庭审活动的能力,是不能做好审判工作的。全市法院一定要抓好岗位培训、专业培训,建立终身教育培训体系和制度,加快建设一支高度职业化的法官队伍。

第三,要全面加强长效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全市法院要充分利用国家法官学院在我市设立教学实践基地的有利条件以及法官培训中心、法警训练基地的硬件设施优势,加强领导,统筹兼顾,建立健全创建学习型法院的领导机制,切实发挥基地作用;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建立合理的长效教育培训体制,实现从知识型培训向能力型培训的转变,从学历型教育为主向岗位培训为主的转变,从应急性、临时性法官培训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官培训转变,加快高层次法官人才的培养与培训,塑造一批具有时代特色的名牌法官、职业法官。市委、市政府将继续对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给予大力的支持。同时,也恳切地希望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国家法官学院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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