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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入世 最高人民法院废止16件经济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02-03-11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公布了第五批16件废止的司法解释。这样,中国为适应世贸组织规则已经分五批废止了106件司法解释。

    废止一些不适应新情况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积极做好入世司法准备,确保审判工作适应入世需要的重要步骤。据悉,从2000年开始,最高人民法院根据法制统一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和非歧视性原则,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中国承诺以及中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对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的数千件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今天公布被废止的16件司法解释,内容涉及金融、担保、证券等民商事案件审判和执行中有关具体法律适用问题,这些司法解释废止的理由都是由于其内容已有新的法律、法规代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的决定,这16件司法解释从今天起不再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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