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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主任新论:一个中国两种制度四种社会
发布日期:2002-02-05
中新社北京二月四日电题:胡鞍钢:一个中国两种制度四种社会

  中新社记者孙自法

  继“一个中国四个世界”之后,中国科学院、清华大学国情研究中心主任胡鞍钢教授又在其刚刚出版的新著《中国战略构想》中提出,真正的中国还具有另两大特点,即一个中国两种制度、一个中国四种社会。

  胡鞍钢称,一个中国两种制度不是指大陆与港澳间现行的“一国两制”,而是指过去五十年中国大陆形成的城乡居民的两种身份制度、教育制度、就业制度、公共服务制度和财政转移制度。这“两种制度”的设计安排和延续,不仅导致中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日益扩大,而且也导致城乡居民公共服务水平过于悬殊。

  这位国情研究专家分析说,中国城乡“两种制度”之所以长期存在,有其历史原因,最重要的是有其深刻的政治原因。中国尽管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大多数,但他们在政治决策、财政转移支付、国家投资分配、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均缺乏自己的政治代表,也缺乏社会声音,更缺乏影响政策的制度渠道。

  一个中国四种社会包括农业社会、工业社会、服务业社会和知识社会。胡鞍钢指出,中国农业劳动力占全国总就业人数比重至今仍达百分之五十,相当于一八七0年美国、法国、德国的农业人口比重水平,而且其劳动生产率、粮食及其他农产品商品率极其低下;中国工业社会、服务业社会的就业比重,分别为百分之二十三和百分之二十二;知识社会包括教育、卫生、文化、科技、金融保险及政府部门等,而中国这一社会的就业比重仅有五个百分点。

  胡鞍钢表示,在中国,就农村而言,仍然是以农业社会为主,其农业就业比重占百分之六十五点八,工业、服务业就业比重分别占百分之十三点六和百分之十六点八,知识产业就业人数则不足两个百分点;就城市而言,农业就业比重为百分之二点六,工业、服务业、知识产业则形成三足鼎力之势,就业比重均超过百分之二十。同时,中国城市中还有近亿农民工流动,其就业比重在两成以上。

  一个中国两种制度、一个中国四种社会以及一个中国四个世界这三大特点,充分反映了中国的基本国情:多样性、差异性和不平衡性,存在着巨大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和社会差距。胡鞍钢认为,这是思考与提出中国长期发展战略构想的基本依据和出发点。他提出,中国本世纪长期发展方向及主要任务有三个方面,即加速城镇化进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加速工业化、服务业化和知识化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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