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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布47个小汽车型号减征消费税
发布日期:2002-02-05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公布了减征消费税的47个小汽车型号,减税起始日期最早可上溯到2000年1月1日,神龙富康DC7161EAC等3种新车型从批量生产之日起减征,应减征的消费税可以办理退税或在以后应缴的消费税中予以抵减。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的规定,神龙富康系列、上海桑塔纳系列、别克系列小汽车获准减征30%消费税。
  
  据介绍,低污染排放小汽车,是指符合欧洲Ⅱ排放标准的小汽车。
  
  据测算,减征消费税对生产别克、奥迪等高档车的企业来说,利益显而易见。以销售价40万元的小轿车为例,消费税税率为8%,缴纳的消费税就有3.2万元,按30%的减征政策,每辆车可少缴消费税近万元。中低档小轿车获得的优惠要小一些,但是,按一辆车减税2000元,年产10万辆车的企业一年也会增加2亿元的收益。另外,目前适合欧Ⅱ标准普通轿车使用的三元催化器的价格一般在1500元左右,一个汽车企业不需要额外再增加多少投资,就可对车辆进行欧Ⅱ标准改造。专家估计,对环保小汽车减征消费税,将会促进汽车企业生产此类小汽车。
  
  专家认为,今年以来,汽车市场的降价潮涌动,减征30%的消费税后,消费者的心理期望会给环保车的降价施加压力。生产企业只有将获得的利益让出一部分给消费者,适当降低环保小汽车的价格,才能使环保车的路越开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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