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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组数据点击2003
发布日期:2004-02-25

司法保障篇
全省日均收案2296件
全省日均结案2158件
2003年是全省法院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的开局之年。全省法院在省委的领导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基础上,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工作宗旨,积极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加强和改进法院自身建设为着力点,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推进“法治江苏”的进程作出了应有的努力。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55639件,审?执?结522342件。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327件,审?执?结2073件。
2003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和加快沿江大开发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后,全省法院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服务意识,坚持立足审判工作,找准法院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省法院先后制定出台了《全省法院依法服务“两个率先”的指导意见》和《关于积极开展“建设平安江苏、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各级法院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沿江地区法院出台了一系列为沿江大开发提供司法保障的具体举措,把服务大局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
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9637件
依法宣告无罪120人
2003年,全省法院全面发挥刑事审判的打击与教育改造功能,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省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9637件。其中审结严重暴力性犯罪及侵财性犯罪案件24653件,占刑事案件审结数的63.49%;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246件,有力配合了禁毒斗争的开展。依法从严惩处经济领域内的严重刑事犯罪,共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439件,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451件,包括原淮安市委书记赵学凤受贿案、原省供销合作总社主任周秀德贪污贿赂案、原徐州市市长陈耀南受贿案等一批大要案。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完善刑事诉讼制度,准确适用法律,有罪定罪,无罪放人,确保无罪的公民不受法律追究。一年来,共依法宣告无罪120人,其中公诉案件9人,自诉案件111人。审结各类减刑假释案件23579件。
受理民商事案314959件
审结293962件占93.3%
全省法院积极运用司法手段,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及时审理和妥善处理与改革、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民商事案件,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314959件,审结293962件。其中受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072件,审结771件,同比分别上升18.85%和41.99%;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85件,同比上升40.39%。在案件审理中,遵循平等保护的原则,省法院制定了《关于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司法保护的意见》,对各类市场主体在适用法律上都给予平等对待,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统一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
受理行政案5968件
同比上升22.12%
2003年,全省法院行政诉讼案件上升幅度较大,其中涉及城市建设、农民负担、整顿经济秩序、社会保障等方面的行政争议案件较多。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5968件,审结5630件,同比分别上升22.12%和20.43%,其中新收一审城建类行政案件1869件,同比上升100.54%。审查并执结行政机关依法申请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8642件。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努力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共依法撤销具体行政行为354件,依法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136件,分别占结案总数的8.05%和3.09%。依法受理因违法行使行政权、司法权引起的国家赔偿案件90件,确认赔偿金额44万元,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来信来访243808人次
同比下降8.48%
2003年,因房屋拆迁、征地补偿、企业改制等引发的各类社会纠纷较为突出,法院信访工作任务繁重。各级法院严格执行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申诉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推行院长预约接待、上访老户承包到人、重大信访三级法院会办等措施,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工作机制。坚持依法妥善处理人民群众的涉案申诉信访。全省法院共接待来信来访243808人次,同比下降8.48%。
提出各类司法建议1089份
针对审判实践中反映出来的涉及全省改革和发展中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和企业、政府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一年来,全省法院共提出各类司法建议1089份。其中《关于我省小城镇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建议的报告》等,受到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省委、省政府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
公正效率篇
2003年,全省各级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把“公正与效率”作为司法为民的根本要求,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台便民利民措施,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努力提高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受理二审案28671件
审结抗诉案件466件
2003年,省法院加强审判监督与指导,提高审判质量,切实解决少数案件裁判不公问题。一是加强适用法律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统一全省执法尺度,省法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10多个适用法律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审判实践中的正确理解和适用。二是加强典型案例指导,选登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加强对下级法院审判实践的具体指导。三是定期分析审判运行态势,对全省法院和省法院审判运行态势进行分析,把握审判工作总体发展趋势。四是加强审级监督,坚持依法纠错原则,通过依法审理二审、再审案件,对确有错误的案件坚决予以纠正,促进审判质量的提高。共受理各类二审案件28671件,审结27081件;受理再审案件1987件,审结1772件。其中二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下降0.19个百分点。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认真审理抗诉案件。共审结各类抗诉案件466件,其中经审理改判或发回重审113件,依法予以维持193件,调解结案43件,作撤诉等其它处理的117件。
 全省清理超审限案4061件
2003年,全省法院加强审限管理,提高审判效率,减轻了当事人的讼累。按照最高法院要求,统一部署开展全省法院清理超审限案件工作,重点是清理刑事超期羁押案件。全省法院纳入清理范围的案件共4061件?含超审限案件和依法办理过审限延长手续,但审理时间较长的案件?,其中刑事516件,民事3444件,行政101件。经过努力,刑事超期羁押案件提前清结,民商事、行政超审限案件也已基本清理完毕,一批久执未果的超执限案件也得到清理。各级法院以清案工作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案件审限管理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和防止前结后积、边清边积现象的发生。
  依法减缓免诉讼费4911万多元
按照“两便”原则,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强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建设,省法院制定了《关于人民法庭司法便民的若干指导意见》,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实到基层审判工作的第一线。依法保护当事人的诉权,普遍实行立案柜台式一条龙服务,对当事人的起诉、申诉和申请再审,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实行审务公开,加强诉讼指导,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所应承担的诉讼义务。积极开展司法救助,依法实行诉讼费的减、缓、免,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共依法减、缓、免诉讼费4911万多元。
执结案件171913件
工作日均执结710件
全省法院认真解决执行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和尝试网上公布被执行人名单、对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执行110等新的执行方式方法,加大执行力度。省法院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共同制定《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省法院制定下发了《执行异议审查及复议规则?试行?》《关于委托执行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181707件,执结171913件,执结标的额253.1749亿元。
 自身建设篇 
3个集体和6名个人受全国表彰
32个集体和43名个人受省表彰
全省各级法院新一届领导班子,在全面回顾过去五年法院工作的基础上,把加强和改进法院自身建设作为工作的着力点,通过大力开展“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找准法院自身建设的突破口,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发展。一年来,全省法院有3个集体和6名个人,被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全国‘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等光荣称号,32个集体和43名个人,受到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表彰奖励。
班子成员本科达51%
45岁以下占41%
为适应换届后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的需要,省法院及时举办了全省法院院长培训班,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全省法院院长定期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省法院和各市中级法院进一步加强干部协管力度,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法官法》规定的条件,通过上下级法院交流、同级法院易地交流等形式,选好配强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努力改善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目前,全省法院领导班子中,45岁以下的占41.10%,本科以上学历的占51.31%。
干警本科人数占52.3%
24期培训干警2165人次
为加大人才建设和培养力度,省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法院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各地法院也结合实际,出台了具体的贯彻落实措施。一是从实际出发,千方百计创造条件,积极引进法律专业高层次人才。一年来,全省法院共引进法律本科以上学历人员110人。二是积极拓宽人才培养渠道,提高法院队伍的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在继续抓好本科学历教育的同时,鼓励干警报考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目前,全省法院在职干警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总人数的52.3%,其中取得硕士以上学历或学位的占1.5%。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省、市两级法官培训体系,加强在职岗位培训。一年来,仅省法院就举办各类培训班24期,培训干警2165人次。
复查案件212943件
纠正违法裁判72件
在开展“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中,把司法大检查作为关键环节抓紧抓实。以检查案件为切入点,从司法指导思想;审判作风、审判质量与效率,有无违反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和《江苏法院系统六条禁令》的行为四个方面,全面查找问题,重点检查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共复查各类案件212943件,其中重点复查7359件,纠正违法裁判72件。共梳理出需要整改的内容56项,其中涉及省法院工作27项,涉及全省法院工作29项。通过司法大检查,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司法为民指导思想进一步确立,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精神面貌明显改观。
立案查处违法违纪87件97人
给予党政纪处分84人刑处2人
针对法院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特别是司法大检查暴露出来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省法院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江苏省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细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有力促进全省法院制度建设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加强制度的贯彻落实,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一年来,全省法院共立案查处违法违纪案件87件97人,其中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84人,刑事处理2人。各市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也从自身实际出发,加强法院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确保法院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运行。
创新改革篇
2003年是《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实施的最后一年。全省各级法院在全面检查、总结和评估《纲要》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已有改革成果的巩固和深化,纠正实践中一些不适当的改革做法,调整和完善现有的各项改革措施,推动全省法院改革向纵深推进。
一些法院民商事调解达85%
坚持改革创新与继承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相结合,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诉讼调解工作,对有调解可能的案件,尽可能促成当事人调解,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改变片面追求当庭宣判率和判决结案的做法。一年来,全省法院民商事一审、二审和再审案件调解率,同比都有不同幅度的上升。一些基层法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85%以上。坚持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相结合,省法院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许多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配合当地司法行政部门,以举办培训班、组织旁听案件审判等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继续深化审判方式和审判监督改革。一是积极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通过快捷、公正的审判方式,提高审判效率,推行速裁审判方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二是规范裁判文书改革,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推行裁判文书的繁简分流。三是继续推进审判监督改革,积极开展审监改革实证调研,抓好审监改革配套措施的完善。
省法院46名审判长考核
96%为优秀、合格
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职业化试点改革。省法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将常州中院、钟楼区法院和徐州云龙区法院作为试点单位在全省率先开展法官职业化建设试点。认真开展审判长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法官业绩考评制度。省法院下发了《关于做好审判长?独任审判员?考核工作的意见》,明确统一的考核标准和程序,改变沿袭已久的简单套用公务员标准考核法官的做法。省法院对本院46名审判长进行考核。经考核,确定9名同志为优秀等次,35名同志为称职等次。
代表委员旁听开庭321案4315人次
办理代表委员来信来访1326人次
点击一年来省法院及全省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主要是围绕了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接受了省人大和各级人大以及省政协和各级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一年来,全省各级法院认真贯彻省法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意见》,重视和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通过办理人大代表来信来访、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开庭、通报法院工作、举行专题座谈、走访征求意见、聘请人大代表为法院党风廉政监督员、聘请政协委员为特约陪审员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宽与代表、委员联系的工作渠道,推进联络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建设。一年来,全省法院共组织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3706人次,旁听开庭321件案件4315人次,办理代表、委员来信来访1326人次。
点击上述18组数字,留在我们记忆中的是全省法院2003年走过的务实的脚印。

●徐育 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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