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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院民三庭组织精干力量审理六起原告为同一公司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
发布日期:2004-02-27

    常州中院民三庭组织精干力量审理六起原告为同一公司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这六个案件的原告均为北京美好图片公司。两起案件因具体的广告主不明,被告仅为常州日报社;一起案件的被告为常州市得乐营养保健品批发中心和常州晚报社;其余三起的被告为无锡海尔工贸有限公司、常州市天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常州市华丰人防建设开发公司及这三家单位的广告发布者常州日报社。这六个案件的诉因都是广告主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擅自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照片在商业广告中使用。这次"批量性"诉讼尚属首次出现,2月23日下午,民三庭集中向常州日报社直接送达了有关诉讼材料并向其着重讲解了诉讼风险提示书的内容,为案件顺利审理做好准备。    

(民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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