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法院对2004年工作提出六项新要求 |
发布日期:2004-02-23 |
溧阳法院在回顾总结2003年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并对2004年度法院工作提出了六项新要求。一是服务大局要有新突破。要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把握服务大局的规律性,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做到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二是发挥职能要有新进展。要全面发挥刑事审判惩罚与教育改造的功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要强化民商事审判的规范调节功能。要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努力解决执行难。三是内部管理要有新加强。要制订和完善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办公现代化、审判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四是法院改革要有新深化。要在改革的深度和力度上下功夫,彻底改革不利于司法公正和高效的制度和做法。五是队伍形象要有新提升。通过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形成秉公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的良好风气,坚决杜绝冷硬生横、推委拖拉等衙门作风。六是宣传调研要有新力度。要大力宣传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思想的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切实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溧阳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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