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纷止争 促进安定——常州中院民三庭所办知识产权案件八成调解、和解审结 |
发布日期:2004-02-10 |
把调解、和解工作贯穿、在诉前、庭前、判前,积极寻找诉讼双方当事人间的最佳平衡点,以化解纠纷。2003年,常州中院民三庭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调解、和解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并将之成功运用于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中,使28件案件最终以调解、撤诉结案,占全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的8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民三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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