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执行局对所属七个基层法院2003年度执行条线岗位目标考核结束 |
发布日期:2004-02-04 |
根据中院年初下发的常中法[2003]3号《关于印发〈全市法院执行条线岗位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中院执行局于今年元月对全市七个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了年度岗位目标考核。这次考核主要是依据《全市法院执行条线岗位目标考核办法》确定的办案质量、执行效率、执行改革、理论调研、制度建设、法制宣传、廉政建设等七个方面进行考核的,基本分为1000分。考核方法是在各法院自评的基础上,由中院考核小组进行审核和抽查,并在听取各法院纪检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评定的。从考核情况看,各法院均能按照中院下发的《全市法院执行条线二00三年主要工作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并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执行工作任务。经考核,获得前三名的为:天宁法院,得分1697.5分;钟楼法院, 得分1364分;溧阳法院,得分1253分。中院决定对上述考核获得前三名的三个法院进行通报表扬。 (丁延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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