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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中院执行局对所属七个基层法院2003年度执行条线岗位目标考核结束
发布日期:2004-02-04

    根据中院年初下发的常中法[2003]3号《关于印发〈全市法院执行条线岗位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中院执行局于今年元月对全市七个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进行了年度岗位目标考核。这次考核主要是依据《全市法院执行条线岗位目标考核办法》确定的办案质量、执行效率、执行改革、理论调研、制度建设、法制宣传、廉政建设等七个方面进行考核的,基本分为1000分。考核方法是在各法院自评的基础上,由中院考核小组进行审核和抽查,并在听取各法院纪检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评定的。从考核情况看,各法院均能按照中院下发的《全市法院执行条线二00三年主要工作安排》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工作,并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执行工作任务。经考核,获得前三名的为:天宁法院,得分1697.5分;钟楼法院, 得分1364分;溧阳法院,得分1253分。中院决定对上述考核获得前三名的三个法院进行通报表扬。
    各法院2003年执行工作的主要特点和成效主要表现在:1、各法院均制定和实施了新的案件流程管理规则,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分权制约的执行权运行新机制,使执行实施、执行裁决和异议审查分别由不同的执行人员或合议庭行使。2、2003年各法院合计结案数为12684件,合计执结到位标的237482.8253万元,全市平均结案率为92.9%,执行效果和效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3、执限意识得到了增强。天宁、钟楼等法院所执案件均能在法定期限内执结,无超执限案件。4、各法院能牢固树立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一盘棋思想,一视同仁办好受托案件。2003年各法院合计办结受托案件208件,全市受托案件平均结案率为93.3%。5、提高了裁判文书质量。各法院基本能做到在裁判文书上消灭校对章。6、提高了调研能力,扩大了宣传效果。2003年各法院均不同程度地加强了对理论调研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扩大了执行案件的社会效果。其中,天宁法院撰写的4篇调研文章,有3篇在市级刊物上发表,1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向报社提供的法制宣传材料18篇,其中13篇在市级报刊上发表,4篇在省级报刊上发表,1篇在国家级报刊上发表。7、继续大力推进了执行工作改革。天宁法院在2003年推行的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听证制度和武进法院对部分当事人实施的救济制度等,均是对执行工作改革的有效尝试。8、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全市执行条线2003年度基本无严重的违法乱纪现象。但考核中也发现了个别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如有的法院在新的案件流程管理上还不能彻底到位,人员配备不够合理,导致业务不熟,执行案件质量不高;有的内部管理不到位;有的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对案件调研宣传不够等等。
    希各法院在2004年度执行工作中,能对照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认真反思,采取积极措施搞好整改工作;同时认真组织全体执行人员学好省高院下发的《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指标体系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和执行效果,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体制;继续推进执行工作改革,在改革中求规范、促发展;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对执行人员的考核机制,进一步调动执行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动全市执行工作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丁延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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