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常州天宁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被告人私藏枪支、弹药案件
发布日期:2004-01-18

    日前,我市天宁区法院收到一起被告人私藏枪支、弹药的案件。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严支茂,男,48岁,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捕前系常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指挥通信处处长。1991年5月,被告人严支茂从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转业时,擅自将一支比利时产7.65毫米口径“勃朗宁”手枪及子弹126发带回常州,并私藏家中。2003年9月11日上午,被告人严支茂家中被窃,公安机关在勘察现场时,发现其私藏家中的枪支及弹药。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刑一庭)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