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执行案件的调查报告 |
发布日期:2003-11-28 |
去年年底,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近五年的中止执行案件进行了清理,发现有228件执行案件尚处在中止阶段,占五年来受理执行案件的12.88%。今年1至10月,又有逾60件案件裁定中止执行,约占今年新收执行案件的18.07%。虽然常州地区早在两年前就率先实行债权凭证制度,但执行案件频频中止的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避免,并随着时间迁移,越积越多。因此,应引起法院的重视。 (执行局 芦文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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