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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楼区法院提前完成超审限案件清结任务
发布日期:2003-11-17

    为认真贯彻执行肖扬院长提出的“要把清理超审限案件作为各级人民法院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的指示精神,近一个月来,钟楼区法院按照“定案、定人、定时、定奖惩、定责任”五定方针,加强领导,集中精力,狠抓落实,攻坚克难,全面展开超审限案件清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止11月13日,列入清理范围的16件案件已全部结案,提前一个多月完成了上级法院超审限案件清结任务。
    一、领导重视,部署迅速
    上级法院关于清理超审限案件工作部署后,钟楼区法院党组立即召开会议,研究确立清案方案,成立由院长总负责,一名副院长抓落实的清理超审限案件工作小组,加强对清案工作的领导。及时召开各部门负责人会议,进一步强调清理超审限案件的意义,统一思想认识。会后,各业务部门立即行动,对各自案件进行了自查,并经院审限管理部门审核,从中梳理出16件超审限案件,其中刑事案件5件、民商案件10件、行政案件1件。张宏伟院长多次听汇报,提要求,促进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实际困难,推动了清理积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任务明确,措施扎实
    任务明确后,清案工作小组及时与承办法官一起认真分析超审限原因、存在的困难,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清理方案,对每一件超审限案件做到了心中有数。同时,提出了限期清结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承办人的工作责任性。刑庭针对5件刑事案件都是公诉机关要求补充侦察的情况,主动与公诉机关沟通,在公诉机关补证完毕后,及时安排开庭并当庭作出判决。针对大部分民商事案件因为申请司法鉴定等导致超审限的情况,及时召开部分社会中介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向他们介绍法院清理超审限案件的工作情况,要求他们进一步加快财产评估、鉴定进度,保障了一批案件的顺利清结。
    三、注重质量,突出效果
    为确保超审限案件的审判质量,相关业务庭对每一件均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情况,确保每件案件裁判正确无误。同时,承办人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提高办案效果。如在审理原告郑宏与被告方旭明离婚一案中,针对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矛盾易激化的情况,承办法官多次对双方当事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说服工作,终于促使原被告双方拼弃前嫌,在互让互谅的前提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事后,当事人双方都主动要邀请承办法官以表感激。又如在处理原告朱泽忠与被告谈伯兴建设工程施工合纠纷一案中,张伟明副院长亲自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他们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在庭前握手言和。
    四、强化管理,促进效率
    结合这次清理超审限案件工作,钟楼区法院对今年以来所有案件的审限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进一步落实职责,加强审限管理力度,防止“前清后积”、“边清边积”现象发生。制定《关于解决民商事案件诉讼迟延问题的若干规定》,严格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审批制度,提高办案效率。通过这次专项清理活动的开展,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了审限意识,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了新的提高。截止10月20日,钟楼区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3187件,其中民商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结案率达80%以上,全院结案率85%,同比上升4.4%,继续保持了收结案良性发展态势。

 (钟楼法院)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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