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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委副书记于超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3-11-14

于  超
(2003年11月11日)


同志们:
    这次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很重要。昨天,洪生同志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做好法院工作,做了一个很好的工作报告。刚才,永才同志对 "回顾过去,开拓未来"主题教育活动又进行了很好的总结,我完全同意。希望同志们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法院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的统一部署下,全市法院大力加强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强化各项审判工作,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显著的贡献。市委对全市法院的工作是充分肯定的。在此,我代表市委向全市法院干警致以亲切的慰问。下面,我就进一步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明确法院工作的发展方向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开局之年,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大步骤,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进展,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保障措施,更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和具体体现。全市法院系统一定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要通过学习,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准确把握法院工作的发展方向。一是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任务与指导原则的要求,紧紧围绕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司法审判活动,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二是牢固树立民本意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是在党的重要文献中第一次明确提出的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中,就是要把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护民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运用司法手段,充分发挥司法调节和法律保障作用,有效调节改革发展进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信力。四是牢固树立平等意识。按照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在依法保障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的同时,大力支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给予平等的司法保护,为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全面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在法院工作中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最本质的要求,就是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坚持公正司法。要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法院工作水平。
    一要在提高审判质量上下工夫,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从司法大检查的情况来看,司法不公的情况虽然是极少数现象,但影响的是法院和法官的整体形象。全市法院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主义法律尊严的高度,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针对司法大检查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力度,重视和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不断提高司法水平,切实消除人民群众对司法不公的担忧和不满,努力提高司法的公信力。
    二要在提高司法效率上下工夫,努力减少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当前,案件超期、延期现象在一些法院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全市法院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做好清理积案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工作,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积极探索普通程序简便审改革,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审判效率,杜绝新的超审限案件的发生,降低诉讼成本,真正减轻群众的诉讼负担。
    三要在解决执行难上下工夫,坚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要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因生效裁判确定的权利得不到执行而严重影响当事人的生产生活;另一方面要严格依法执行,讲究执行方法和执行艺术,坚持文明执行、规范执行。要继续深化执行工作体制、执行机构、执行权运行机制和执行方式方法改革,不断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有效途径。
    四要在方便群众诉讼上下工夫,切实保障群众的诉讼权利。进一步完善申诉来访制度,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千方百计解决群众申诉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立案,做好必要的诉讼指导工作,帮助当事人有效准确行使诉讼权利。要进一步改善接访条件,加强便民设施建设,努力为当事人提供热情、周到和人性化的服务。
    五要在坚持群众路线上下工夫,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既是保障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参与司法活动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途径。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审判制度,把审判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进一步扩大裁判文书公开,方便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司法;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络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促进人民法院的全面建设。
    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稳定是大局,是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基础。努力实现"两个率先",需要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当前,我市社会稳定形势仍较严峻,刑事发案率仍然较高,因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众上访不断增多,尤其是最近一段时间,因征地补偿、房屋拆迁、下岗就业、执法不公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呈增多之势。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常州"中担负着重要职责。全市法院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切实增强做好维护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刑事、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职能作用,坚持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努力做好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尤其是要高度重视和做好涉案申诉信访工作,有效化解和消除当前涉案申诉信访中的不稳定因素。对待信访"老大难"和上访、缠访、闹访的"老户",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协调下,配合各方面做好息诉止访工作,切实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四、不断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大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高素质的人才是法院事业发展的关键,巩固深化教育活动成果,最为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司法队伍",是十六大报告对法院队伍建设提出的要求,也是实现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前提和保障。
    应该肯定,我市法院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队伍。但通过司法大检查,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市法院队伍建设的现状,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差距,与人民法院事业的发展仍有不相适应的地方。必须针对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继续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要抓好思想政治建设。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干警的头脑,教育广大法官自觉改造主观世界,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针对少数审判人员服务意识不强,不能平等对待当事人,不关心当事人的疾苦,漠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愿意做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等问题,切实改进作风,努力以优良的作风赢得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尊重。
    要不断强化对法官的教育培训。加大教育培训力度,组织法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尤其是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要进行认真学习和深入研讨。同时要广泛学习与审判业务相关的经济、政治、社会、科技、历史等知识,建设学习型的法官队伍。
    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进行违法违纪等行为。同时要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审判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确保广大干警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严肃执法、廉洁奉公。
    同志们,回顾过去,成就巨大;开拓未来,任重道远。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人民法院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民权利的职责更加突出,任务更加繁重,发展的空间也更为广阔。全市各级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一定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建设"平安常州"、实现"两个率先"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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