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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法院审结四起行政集团诉讼案
发布日期:2003-11-12

    日前,市中院审结原告王健等36名迎春花园底层商铺业主诉常州市规划局要求确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法、失效,诉常州市建设局、常州市物价局要求确认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法并予撤销,诉常州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确认国有土地使用证违法,诉常州市房产管理局要求确认房屋权属初始登记的行政行为违法等四起案件。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王健等36人依法不具备原告主体资格、不符合起诉条件及起诉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行政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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