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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公丕祥院长在全省法院“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总结暨“十佳法官”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3-11-04


实践“三个代表”  坚持司法为民
巩固深化“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成果

公丕祥
(2003年10月29日)

同志们:
    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今天下午我们在这里召开全省法院“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总结暨“十佳法官”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全面总结五个多月来全省法院开展教育活动的基本情况,并对评选出的全省法院“十佳法官”和优秀法官进行隆重表彰。省委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寿亭同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孙安华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佩佑同志和省政协副秘书长丁泽生同志在百忙之中亲临我们今天的大会。王书记还要发表重要讲话,对全省法院工作作出指示,提出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推动全省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今年4月,最高法院机关开展了“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肖扬院长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今后一个时期要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点放在最高人民法院自身建设上。5月,最高法院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法院深入学习肖扬院长重要讲话精神,广泛开展“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把人民法院自身建设全面引向深入。根据最高法院的部署和要求,省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对全省法院教育活动进行专题研究部署。从5月下旬开始,教育活动在全省法院战线陆续展开,经过近半年的不懈努力,全省法院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目的。总的来看,这次教育活动组织有力,重点突出,特点鲜明,基本上实现了“四个到位”。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工作部署到位
    这次教育活动部署开展以来,全省各级法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准确把握这次教育活动重点和特点,全面谋划,精心部署,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各级法院党组切实负起第一位的政治责任,把教育活动的开展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院及下级法院教育活动的领导、指导和检查。省法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动员,全面部署。各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一把手”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亲自过问、亲自组织、亲自推动;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教育活动的检查和督促,亲自参加分管部门的学习、讨论、检查和整改工作。全省法院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上下协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了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对教育活动的指导和对外宣传,省法院创办了教育活动专刊,开展经验交流,推广先进做法,传达领导指示,推动面上工作整体协调发展。截止目前,省法院共编发教育活动专刊135期。教育活动进入司法大检查阶段后,各级法院普遍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其他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实行了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院领导在分管范围内负责,各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全省各级法院自觉地把司法大检查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及存在的问题,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在教育活动的第一阶段,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寿亭同志就非常关心全省法院教育活动进展情况,听取了省法院的工作汇报,对我省法院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作出了明确指示。在司法大检查阶段,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寿亭同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安华同志,听取了省法院关于司法大检查情况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有力地指导了全省法院司法大检查活动的顺利开展。为了加强对全省法院教育活动尤其是司法大检查工作的指导,省法院组成了六个检查组,由院领导和两名副厅级审判员分别带队,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台账、督查案件等形式对全省法院开展司法大检查活动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评估。各中级法院也加强了对下级法院教育活动的检查、指导、督促,一些中院组成专门的督查组,分片对辖区基层法院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泰州中院建立了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和挂钩联系点制度,加强对分管部门教育活动和司法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并明确挂钩联系的基层法院。南通中院创新教育活动机制,在教育活动中组织开展了“学、查、比、改”活动,大力培育干警严谨高效的工作作风,促进养成文明廉洁的职业道德,全力提高公正执法的审判意识。镇江中院为了形成凝心聚力求发展的良好局面,在教育活动中总结概括了“镇江法院精神”的24个字,即“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团结拼搏、开拓奋进”,并开展了大讨论和演讲比赛。结合教育活动的开展,盐城中院召开了建设“平安盐城”、服务“两个率先”推进大会,出台了服务“两个率先”、便民诉讼二十条、依法服务“十不准”等规范性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自觉地将工作纳入到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中去,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为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淮安中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淮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院的执行工作,将集中执行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项重要的全市性工作,制定出台了《中共淮安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执行案件集中执行活动的意见》,并于8月底召开了全市集中执行电视电话会议,组织动员全市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参与集中执行工作。9月23日至25日,市委政法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中院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全市集中执行活动,淮安两级法院执行案件的执结率明显上升,执行环境明显改善,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在教育活动中,全省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加强学习,带头提高认识,带头自查自纠,带头总结经验教训,带头落实整改措施,真正体现了善谋划、善管理,为教育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常州中院召集全市法院中层以上干部,利用集训的方式,对司法大检查进行动员和部署,要求全市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当好表率。
   
(二)周密安排,突出重点,检查处理到位
    司法大检查是整个教育活动的关键环节。全省各级法院对开展司法大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建立组织领导机构。省法院司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编发了《关于在司法大检查阶段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的意见》,汇编了《违法审判(执行)案例选》,以加强指导。司法大检查期间,全省各级法院着重围绕“四查”,即查司法指导思想,查审判、执行工作作风,查审判、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查违反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的行为和违反《江苏法院系统六条禁令》的行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了自查、抽查和重点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全省法院共自查各类案件150919件,从自查案件中抽取一定比例的案件,从实体和程序上进行全面检查。在此基础上,对近年来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举报有违法审判、违法执行的案件进行梳理,作为重点检查案件,由监察室和相关业务庭抽调骨干力量组成重点案件检查小组,对重点案件进行认真复查,逐案讨论,努力做到件件有结果、件件有交代。同时,各级法院都针对检查所发现的问题,结合教育活动第一阶段查摆出的问题,进一步深入排查在司法指导思想、审判和执行工作作风、审判纪律和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为了使司法大检查更有针对性、更具全面性,各级法院普遍采取上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省法院先后两次邀请在宁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以及来自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的特约人民陪审员召开座谈会,介绍司法大检查活动的情况,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省法院先后两次召开司法大检查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司法大检查活动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争取理解和支持。苏州中院还将干警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诉讼费收取和执行往来款内部管理问题,列为司法大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着重对收费标准的执行,缓、减、免的审批手续及相关的管理监督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暴露出的法院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采取了相应对策。
    全省法院对司法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处理的坚决处理,决不手软,决不姑息。截至目前,全省法院系统被查出有问题的干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1人;给予纪律处理的22人;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查、经济处罚、调离岗位等候处理的64人;正在调查,尚未处理的18人,其中被依法逮捕的5人。在对全省法院贯彻执行“六条禁令”的情况进行检查时,省法院对发现的违反禁令的行为及时敦促所在法院给予严肃处理。今年以来,仅因接受当事人吃请、酗酒或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等行为被处理的干警就有11人,其中给予纪律处分的8人。
    (三)全面梳理,积极整改,建章立制到位
    为了加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省各级法院围绕第一阶段的查摆和第二阶段的司法大检查中发现的在审判管理、工作机制等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进行了全面梳理,落实责任,强化整改意识,找准整改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各级法院党组在整改工作中,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大指导督促力度,有力确保了各项整改任务组织落实到位。省法院党组对涉及省院机关和全省法院的整改工作进行了梳理,共确定了56项整改内容,其中省法院工作27项、全省法院工作29项,整改内容涉及到完善诉讼程序和法律适用,完善执行机制和体制,规范法院司法改革,完善监督与指导制度,完善审判管理制度,推进法官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完善法院机构改革等各个方面。目前,多数整改任务都已基本完成,少数未完成的整改措施也在抓紧论证和听取意见。无锡中院根据教育活动中反映出的人才培养力度不够问题,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制定了《无锡市两级法院2003-2007年人才工作规划》,确立人才队伍五年发展目标。扬州中院针对当前人民法院维护稳定的严峻形势,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定期报告制度,要求各基层法院、本院各业务部门定期报告工作中发现的可能影响稳定的各种矛盾隐患,院党组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应急预案,争取工作主动权,同时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报告,争取支持和配合。徐州两级法院全面修订和完善法院工作各个方面的规章制度,市中院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若干规定》等30多项规章制度,全面落实整改任务。连云港市两级法院在整改阶段,针对前期排查出的问题,强化制度创新,新制定了11项制度,修改完善了67项制度。宿迁中院建立了干警谈心制度,同时在网上专门设立了院长信箱,公开听取全院干警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了院领导和干警的联系沟通。
    在整改阶段,各级法院还将清理积案工作列入重点内容,按照最高法院和省法院有关清理超审限案件的通知要求,认真查找、分析案件超审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在提高司法效率、切实解决执行难、确保司法公正等方面下功夫,切实加大清理超审限案件和未执行案件工作力度,确保清理积案工作如期完成。
    (四)两手齐抓,整体推进,工作统筹到位
   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其目的是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审判工作质量和水平,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开展教育活动和抓好审判工作,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全省各级法院正确处理二者关系,做到以教育活动促审判,以审判工作任务的完成来检验教育活动效果。
    在教育活动中,全省各级法院准确把握政策,一手抓先进典型,一手抓整肃纪律。一方面通过司法大检查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法官队伍中涌现的模范和先进人物,树立榜样,弘扬正气,增强法官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今天受到表彰的“十佳法官”和18名优秀法官,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另一方面,敢于坚持原则,对违反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的行为、违反“三办法一规定”的行为、违反省法院“六条禁令”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查处,该辞退的坚决辞退,该开除的坚决开除,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追究。
    全省法院“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在省委及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各级人大的监督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经过广大干警的共同努力,从总体上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省法院各项事业的新发展。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认识不断提高,司法为民指导思想进一步确立。通过教育活动的深入查摆、检查和整改,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公正与效率意识进一步牢固确立,做好法院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也得到进一步强化。今年4月以来,全省各级法院根据省委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意见和措施,把依法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的各项要求,自觉地贯彻到法院各项工作之中。根据省委关于推进沿江大开发的战略部署,我省沿江八市两级法院,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依法服务的切入点和结合点,相继出台了为推动沿江大开发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和举措。前不久,十家中央新闻媒体对我省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全力推动沿江大开发作了专题采访报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宣传报道了我省法院为推动沿江大开发提供司法保障的各项具体工作,系列报道刊发后,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好评。为了切实将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到实处,全省各级法院重点在为民办实事上下功夫,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南京市两级法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举措,积极开展审务进社区、审务进乡镇工作,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并于9月24日组织召开了全市两级法院审务进社区(乡镇)理论与实践专题研讨会,交流经验,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审务进社区(乡镇)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强化了司法的社会服务功能,较好地体现了司法的民主性和亲民性,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强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力度,严格执行诉讼费用的减、缓、免制度,有的法院还建立了司法救济金制度,依法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当事人实施司法援助,切实体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面对今年以来全省维护社会稳定的严峻形势,全省法院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本着第一位的政治责任,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最近一个阶段以来,根据进京上访、缠访闹访、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状况,省法院党组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对涉法类进京上访、缠访、群体性事件等情况进行专题研究,作出周密部署,动员和组织全省各级法院采取有力措施,有效控制进京上访和来省上访人数,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
    ——自身建设不断加强,全省法院司法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教育活动,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强化了“一个主题,三件大事”工作指导思想,切实把精力放在自身建设上,正视并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了法院改革意识,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全面总结回顾了“一五” 改革进展情况,对“二五”改革开展调研思考,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试点工作。在坚持依法公正办案的同时,广大法官更加注重提高司法的社会效果,自觉地将维护稳定的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的每一个领域和每一个环节,坚持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充分发挥诉讼调解在解决矛盾纷争中的优势,最大限度地消弥当事人的矛盾,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工作作风和审判作风不断改进,全省法院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通过教育活动,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受到了一次实实在在的“公正与效率”的主题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改进审判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自觉性。全省各级法院进一步找准法院服务大局的工作定位,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正与效率”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重查处民商事审判和执行工作违法、违纪行为,纷纷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努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的信赖感,司法的社会公信度不断提高。
    ——队伍素质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精神面貌进一步改观。通过教育活动,全省法院广大干警自觉学习,刻苦钻研,进一步增强了进取意识;不断转变执法观念,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风气蔚然形成,涌现出了许多先进典型。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得到强化,广大法院领导干部争做讲政治、讲公正、讲职责、讲团结的楷模,思想政治水平不断提高,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为法院事业的发展奠定了有力的组织基础。
    我们应当清醒地看到,这次教育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从教育活动本身的进展来看,全省法院教育活动发展还不够平衡,个别法院对教育活动的重要性认识并没有完全到位;有的法院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指导工作不够得力;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情况以及实际效果也不尽相同。从教育活动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来看,全省法院的整体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程序问题较为突出,少数案件的实体处理有所偏差,一些裁判文书的制作不够规范,人民群众对审判和执行工作作风还时有反映,极少数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现象也时有发生。对于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给予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加以纠正和解决。
    “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是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法院第一次大规模的思想教育和纪律整顿行动。它所要解决的法院自身建设问题是一个长期的任务,所要解决的司法指导思想问题也是一个深刻的课题,所要落实的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措施更是一个根本的问题,需要我们不断地探索,不懈地努力。下面,我就进一步巩固深化教育活动成果,简单强调三点意见:
    (一)巩固深化教育活动成果,必须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上下功夫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是当代中国改革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的重大步骤,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进展,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保障措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是摆在全省各级法院面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全省各级法院要紧紧围绕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力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发展。在法院各项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民为本,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要运用司法手段,有效调节改革进程中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在依法保护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的同时,大力支持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给予平等的司法保护,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司法环境。要始终坚持“两个效果”相统一,把维护稳定各项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按照中央和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在总结第一个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决定》确立的改革原则和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和深化法院体制改革和内部制度创新。
    (二)巩固深化教育活动成果,必须在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上下功夫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这是在党的重要文献中第一次鲜明提出的改革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党中央对“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指导思想的又一精辟阐发。以人为本的民本思想,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中,就是要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全省各级法院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自身建设,大力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具体措施。这次教育活动,是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法院的一次精神洗礼。通过教育活动,肯定成绩,查摆问题,找出对策,进而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自身建设,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有新发展,法院改革有新突破,队伍建设有新进步,基层建设有新进展,法院管理有新提高,干警精神面貌有新气象。因此,巩固和扩大好教育活动的成果,最根本的就是要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全力做好清理积案工作。根据最高法院的统一部署,刑事案件超审限案件和其他超审限案件的清理工作,必须在11月底前清理完毕。对照这个要求,全省法院清理积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法院党组要进一步加强对清理积案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更加得力的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清理任务;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新的超审限案件的发生。
    (三)巩固深化教育活动成果,必须在提高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上下功夫
高素质的人才是法院事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巩固深化教育活动成果,最为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培养和锻炼一支忠诚党和人民事业,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职责的高素质的人民法官队伍。这次会议,对评选出的第二届全省法院“十佳法官”进行隆重表彰。这次评选活动历时近4个月,经过各级法院的广泛推荐,严格评选,产生了十名全省法院“十佳法官”。他(她)们具有广泛代表性,全省三级法院都有自己的代表;他(她)们都是常年工作在审判一线的办案人员,其中既有审判业务庭的庭长,又有普通的审判人员。他们政治坚定,善于学习,开拓创新,清正廉洁,群众基础好,司法公信度高,在平凡的审判工作中,忠实实践“三个代表”,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爱岗敬业,公正执法,审判业绩突出。他们是全省法院广大干警学习的榜样和楷模。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要以先进典型为学习榜样,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审判业务水平,不断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为实现“两个率先”、建设“平安江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同志们,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法院事业任重而道远。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江苏省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公正高效的司法业绩,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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