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中院《关于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3-09-26 |
各市、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当前,我市经济发展继续保持良好势头,社会政治大局稳定,总体形势很好。但是,一些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仍然存在,特别是因各种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仍时有发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近日,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维护稳定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对国庆及今后一个时期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进行了部署。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王寿亭同志根据省信访局《信访摘报》第26期反映的情况,对全省法院认真做好申诉信访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批示。省高院又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专门下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全省维护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省委王寿亭副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高院的要求,特作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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