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回顾过去,开拓未来” 教育活动整改阶段工作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03-09-26 |
根据最高法院和省高院的部署和要求,自今年5月份开始,全市法院深入开展了“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各法院、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教育活动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已基本结束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切实有效地解决前两个阶段中发现的法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全面加强和改进法院自身建设,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长远发展,经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自9月16日起,全市法院“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转入第三阶段,即整改阶段。现结合本市法院实际,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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