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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承诺:限时回复人民群众申诉来信来访
发布日期:2003-09-22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做好群众申诉来信来访工作,限时回复人民群众申诉来信来访。同时,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要依法及时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
    最高法院新闻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最高法院正在抓紧制定“人民法院规范和完善申诉采访制度的若干规定”,下大决心将信访申诉环节变成司法为民的第一窗口。最高法院作出4条承诺:进一步完善申诉来访制度,限时回复人民群众申诉来信来访;建立来信采访摘报制度,对申诉来信采访进行摘报,关注申诉来访中的焦点、热点,及时反映民情,及时解决问题;加强办理申诉来访工作的硬件建设,改善接访条件,将申诉来访场所建设成为一个条件良好的法制活动场所;按照“有诉必理”的原则,对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经过依法审查该立案的要及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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